欠条范文-条据书信

欠条怎么写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欠&bsp;条

 今陈实从处借到现金人民币12000元(大写)整,用于。借期个月,从年日到年月日。月利息率为。到期如不还款,逾期一日支付所欠款项%的违约金。

 借款人:陈实
年月日

另外注意,欠条内容和最后借款人签名都要由借款人来写,借款人签名最好是夫妻二人都签。也可以考虑写进去抵押条款,但注意不要抵押不动产,因为要登记的,比较麻烦。

写欠条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bsp;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ldqu;欠条&rdqu;在法律上称之为&ldqu;孤证&rdqu;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欠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借款时宜写&ldqu;欠条&rdqu;不宜写&ldqu;欠条&rdqu;

欠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欠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ldqu;欠条&rdqu;而不宜写&ldqu;欠条&rdqu;以省去诉讼中解释&ldqu;欠&rdqu;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欠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欠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欠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欠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ldqu;诉讼时效&rdqu;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欠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欠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

称谓写入欠条,如将出借人写成&ldqu;张叔&rdqu;&ldqu;张兄&rdqu;将借款人写成&ldqu;阿三&rdqu;&ldqu;四妹&rdqu;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欠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0万元,同时出具欠条写明借款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万元,遂将原欠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欠条一份:&ldqu;张三原向李四借款0万元现还欠款万元&rdqu;。这里的&ldqu;还&rdqu;字既可以理解为&ldqu;归还(hu)&rdqu;,又可以解释为&ldqu;还(h)欠&rdqu;&ldqu;尚欠&rdqu;。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5-03 1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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