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

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我作为太康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现承诺如下:一、落实组织协调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向县委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定期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汇报,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定期向市纪委和县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二、落实维护党的纪律责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条主线,坚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落实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责任。以市纪委制度落实年为抓手,持续完善两检查两监督一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弛而不息狠刹四风, 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5-11 17: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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