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考

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研究,有利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提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是局党委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任务。近年来,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排查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防控措施、强化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为保障,着力构建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为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现就全县林业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一、高度重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

切实做到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股室各司其职,抓紧落实具体工作。对于每项具体工作,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注重统筹,主动沟通,协调配合,努力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通力合作、有序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教育,提高职工廉洁自律认识

把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廉洁意识、法律水平、服务水平、业务能力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月集中学习次,局机关干部每月集中学习2次。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进一步提振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奋力推进林业事业发展。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制度化。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次集中培训,系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真正让大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三是加强政纪法纪教育。邀请县领导,县纪委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集中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专题讲座,重点抓好班子成员、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的教育。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强重点防范教育,增强认真履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完善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坚持从制度上预防和治理涉林职务犯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系列制度的建设,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全面查找个人岗位、内设股室、单位的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个岗位的职能和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集体会审制、项目资金管理制、项目资金督查验收制、基层站所考核管理制、效能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各基层站所结合实际,严格规范,建章堵漏,消除隐患,用制度来制约和规范权力的运行,促进依法行政,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利的滥用。要不断完善现有监督机制,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使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下运行。

四、坚持项目公开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对涉林项目从申报、立项、规划、实施实行全程监督,保证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二是在项目检查验收和资金兑现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要让群众知晓项目具体内容,确保程序合法、手续齐备、分配公平公正。尤其是强农惠农林业项目资金的兑现范围、对象、额度等的验收必须经村组、林业站、乡镇分管领导、县林业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把关。三是验收人员实行责任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如发现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在验收人员签字把关后,验收资料必须在县林业局、相关乡镇、林业站、村组进行公示,做到乡(镇)、村、群众事前知晓、事后监督,确保惠农项目公开透明,落实到位。

五、规范项目资金的兑现,确保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到位

凡兑现给农户的林业项目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划拨到乡(镇)财政,项目验收合格且在县林业局、相关乡镇、林业站、村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乡(镇)财政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兑现到农户手中,无法通过“一卡通”形式划拨的,由相关乡镇政府组织林业站、村组兑现给农户。在项目资金兑现给农户后,要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项目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和指导乡(镇)、村组和林业站及时整改到位。

六、加强对项目资金督查,消除少数职工侥幸心理

对每一个项目都要进行监管,成立专门的督查工作组。督查工作组要通过开展涉林资金专项检查、财务监督等方式,强化对所监管的林业项目资金的稽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通过加强资金内审,将资金管理中易发、多发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严格考核逗硬管理,通过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将廉政风险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充分履行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局纪委的监督责任。对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竹木采伐监管等风险岗位的人员经常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发生,畅通职工群众投诉渠道,对职工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提醒、诫勉纠错,以及必要的责任追究。认真查处违规违纪在涉林投资项目、造林项目中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对涉案的林业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09 12: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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