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安全

致家长的一封信安全

各位家长:
&bsp;&bsp;&bsp;大家好!
&bsp;&bsp;&bsp;为了您孩子一生的快乐,请不要放任你的孩子在公路或街道上滑板或轮滑。
&bsp;&bsp;&bsp;200x年春,轮滑、滑板运动在我县悄然兴起,逐渐成为众多未成年人健身娱乐的首选,不少家长为了满足自己孩子的愿望,为其购买了轮滑和滑板。如今,无论是在广场、街道、甚至在胡同、公路上,随处可见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在进行轮滑、滑板运动。轮滑、滑板运动的兴起,新的安全隐患也随之产生,特别是未成年人在街道、公路上进行轮滑、滑板运动,让机动车驾驶员防不胜防,险象环生。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目前,虽未因未成年人进行轮滑、滑板运动造成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但由此造成的安全隐患绝对不容忽视和麻痹大意。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和谐交通和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交警在此提示:未成年人进行轮滑、滑板运动,安全没有保障,尤其是在机动车道上进行此项活动,生命和健康更是受到严重威胁。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未成年人进行轮滑、滑板运动时,家长必须要尽到监护责任,应让自己的孩子在广场、家属院等没有机动车通行、较为安全的场所玩耍,坚决不要在机动车通行的街道、公路上玩耍。
&bsp;&bsp;&bsp;《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t;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ldqu;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rdqu;;《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t;办法》六十八条规定&ldqu;在机动车道上使用滑板、旱冰等滑行工具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rdqu;。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由此可见,在公路或街道上轮滑或从事滑板运动都是违法的,一旦导致交通事故,不但要自食其果,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家长、老师都要对少年儿童负起教育的责任。通过幼儿园、学校老师、家长和交警的共同努力,劝阻少年儿童在街道、公路上轮滑、滑板,避免因为孩子的一时快乐而造成终身的遗憾。

20x年x月x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22 21: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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