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餐饮协会的一封信

给餐饮协会的一封信

全县各餐饮单位:
&bsp;&bsp;&bsp;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卫生安全,让人们过一个和谐、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让百姓吃好年夜饭、团圆饭,县卫生局要求各餐饮单位认真遵守《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落实好负责人为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餐饮食品卫生工作,给人民群众提供卫生合格的饭菜。
&bsp;&bsp;&bsp;最近,各餐饮单位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行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所够进的直接入口食品、生的畜禽兽肉要从正规渠道购入,并索取购货凭据及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用时要加强对入口食品容器、工具及餐饮具的消毒,认真检查是否冷、荤、凉菜制作的管理。从业人员要有健康体检证明,患有规定&ldqu;五病&rdqu;者一律不准上岗从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集体食堂、送餐单位要认真做好餐具、饮具的消毒及食品加工制作、原料采购索证管理。提供&ldqu;年夜饭&rdqu;的餐饮单位要于年前在卫生监督所备案。县城餐饮业单位承办00人以上、农家乐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应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对凉菜实行24小时留样备查(乡镇餐饮业单位承办50人以上集体聚餐,向乡镇卫生院备案)。要抓好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以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bsp;&bsp;&bsp;县卫生局将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于&ldqu;春节&rdqu;前夕对全县餐饮业食品卫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帮助餐饮单位进行整改。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对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餐饮、食品加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严重违法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并予以罚款。以确保全县人民节前、节日期间及元宵节团聚用餐安全。

20x年x月x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22 2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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