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县公安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构建和谐XX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范围及责任人  责任范围:消防大队及各派出所。  责任人:消防大队及各派出所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二、工作目标  杜绝元旦、春节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防止一次性死亡1人(含1人)以上火灾事故;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  三、责任内容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复杂局面,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查火灾隐患,震慑违法行为,把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做到思想、领导、责任、基层、奖惩“五落实”。  2、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本单位、本辖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4 15:08:36
上一篇:保护村民权益倡议书
下一篇:关于对X员工打架事件予以处理的通报
网友评论《县公安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