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内部承包协议书

砖厂内部承包协议书   经沙岭XX砖厂各股东一致同意,砖厂由其中一股东实行内部承包,现将承包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承包时间:2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二、承包方式:由股东之一XX竞标价2 64万元自愿承包。  三、承包者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者一经承包砖厂后,按每年12个月将每月2 64万元承包款于当月28日交由集体再按各股东出资金额按比例分配给除承包者外的其他股东。  2、砖厂由承包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也不能再转包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承包,其他股东只能协助其管理好砖厂的一切生产活动和经营方式。  3、承包前的砖厂债务经股东商定后逐年偿还,承包后所有新增债务由承包者负完全偿还行为,绝不允许用股金抵扣债务,并且不论承包期满与否都与砖厂的其他股东和本砖厂无连带偿还关系,其他没有承包砖厂的股东,也不需承担偿还承包后新增债务的义务。  4、由股东会推举一位没有承包砖厂的其中一股东帮助承包者管理财务和对承包期间砖厂的财务状况及资产经营情况实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承包者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如发现承包者的经营行为有损其他股东的切身利益时,及时提交股东会再作决定(要求砖厂的一切财务开支必须通过银行监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4 15:08:13
上一篇:乡镇开展&quot五创&quot活动学习阶段情况的督查通报
下一篇:公益林管护合同
网友评论《砖厂内部承包协议书》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