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学习“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中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划清了党委和纪委的角色承担和责任边界,更加明确地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向。履行好监督责任,准确理解和把握两个责任是基础、前提和关键。只有正确认识、深度理解两个责任提出的重要性和适时性,才能确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用之不竭的动力引擎  从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设计上看,虽然也强调了责任,规定了党委的责任内容和对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但主要强调的还是领导,只挂帅、不出征,其意味更多的是指挥上的权力。实际上,自199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始建立和实施一直到党的十八大,全国党委或纪委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例少之又少。这也使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步被淡化、虚化,甚至在一些地方被边缘化,缺乏刚性约束的作用。  两个责任明确和细化了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党委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责任轮廓清晰明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成为了履职尽责的高压线。这在继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原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28 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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