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电商处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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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电商处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报告

7月9日,商务局组织专项会议向全体工作人员传达了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电商处认真比照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在学习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肩负起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历史使命”,“着力打好‘四张牌’”的总体要求和省委提出的“牢牢把发展扭住,抓结构调整挖潜力,抓转型发展增动力”等具体做法,对前一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现将主要工作做法和亮点汇报如下:

一、电商工作亮点

208年,电商处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一是建立跨境电商发展新生态。从跨境电商业务流程着手,着力解决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问题,打造优良发展环境;二是分类型精准招商。以进出口两个方向进行招商,重点引进平台类和供应链企业,实现以商招商。具体工作做法主要有:

(一)统筹规划,明确跨境电商发展主线

一是研究郑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积极谋划我区跨境电商产业方向,研究制定发展规划;二是与口岸局等单位共同就电商产业发展进行研究,力争在制约本地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具体环节给予政策支持,引导产业发展。

(二)以模式创新为突破,形成跨境电商发展新优势

一是推进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模式创新。积极配合省跨境电商主管部门研究解决“960”模式存在的跨境出口税务问题,力争创新出适合跨境电商企业办理免、退税手续的模式;二是推进跨境电商出口结汇模式创新,针对跨境零售出口(“960”和“邮政”模式)无法正常结汇的共性问题,通过与相关协会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积极向省商务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通过税、汇的模式创新,吸引跨境企业,尤其是企业结算等核心部门集聚。

(三)以产业基金为引导,助力企业发展

跨境电商企业大量资金占压在所销售商品,企业需大量周转资金。同时考虑到跨境电商交易环节所缴纳的大多为关税和国税,为支持产业发展并兼顾到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合理性,谋划政府配资以循环使用的方式与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建立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基金。

(四)以项目为抓手,促进产业集聚

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做好进出口跨境电商项目的引进工作。一是深化与现有企业,尤其是菜鸟、苏宁、唯品会、东京等大型电商平台企业的合作,通过以商招商的方式引入更多平台商家,扩大跨境进口业务规模;二是突出重点,深入谋划,以出口为重点,积极对接易贝出口基地、敦煌网出口基地等知名跨境电商企业,积极谋划一批跨境电商重点项目。

(五)助力本地生产企业拓展出口方式,促进贸易转型

&bsp;&bsp;&bsp;协助和鼓励本地出口生产型企业利用跨境电商方式进行出口业务。一是研究探索支持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具体支持措施,配合敦煌网与我区手机制造企业进行了对接;二是积极引进知名电商平台推广团队,为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开展出口业务提供培训及支持,积极引导易通跨境(by)、空港跨境等电商平台开展by平台培训、创客邦等创业平台服务,培育电商豫军。

二、自贸办工作亮点

根据《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迎接20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航空港实验区作为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自贸区郑州片区协同实践区,对一年多来在体制机制创新、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以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动融入、积极推动,围绕国家关于河南自贸区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的要求,全力推进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开放创新、产业培育、城市塑造。

(一)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根据《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实施方案》(豫自贸办〔207〕5号),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建设主要任务包含6大部分、74个模块。按照总体统筹、分步实施、率先突破、逐步完善的原则,细分为256项改革创新试点任务。航空港实验区作为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协同实践区,高度重视改革创新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以马健书记为组长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航空港同步实践区207年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战略定位主动承接了202项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对202项改革创新试点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切实转变政府职能34项,形成高效便捷的监管新模式全力保障投资贸易便利化6项,建设一流的国际交通综合枢纽24项,强化枢纽经济聚合效应培育高能级产业集群和贸易新业态63项,吸引国际创新要素集聚实现自贸区和自创区联动发展65项。管委会各相关局办根据任务分工,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确保责任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对创新案列、创新举措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进行上报。截至目前,202项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已完成05项,其余97项持续推进中。

(二)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区成功经验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4〕65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6〕63号)精神,国务院共复制推广上海、天津、福建、广东四个自贸区共53项改革试点经验。

我区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进行积极推广。截至目前,53项改革试点经验已有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等48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区内复制推广。

(三)自贸协同实践区其他工作

创新案例申报

根据郑州片区相关文件要求,207年我区机场工商分局、财政局、检验检疫等单位报送了关于全省首个商事注册名称自主核准系统、进口服装分拨中心监管创新、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国首个“三位一体”口岸核心能力提升机制四例创新案例。其中,进口服装分拨中心监管创新入选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十佳创新案例。&bsp;&bsp;

2探索银行代办工商注册新模式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我区与建行郑州郑港支行、平安银行积极对接,探索出了银行代办工商注册的港区创新服务新模式,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腿,助力新落户企业“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妥”。将工商注册登记延伸至银行网点,覆盖面更广,审批效率更高。通过工商与金融机构优化行政审批与开设账户流程,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将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至-2个工作日,银行账户开立时间也将缩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有效节省企业办事时间。入驻企业享受到成本降低、一站式全流程金融服务。针对在我区办理工商登记的新落户企业,建行和平安银行还出台了相关优惠措施,惠及企业开户、运营全流程,企业办事成本大幅降低;除此之外,还推出了“一站式”全流程金融综合服务、境外工商登记代收代办服务、创新跨境金融服务以及智能退税资金池等多项创新服务,满足企业注册、跨境运营、投融资等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

3开展自贸区“飞地”招商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挂牌筹备督查落实工作的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7〕4号),航空港实验区作为河南自贸区“两体系一枢纽”功能定位的重要落实载体,可在自贸区范围内设立“飞地”,安排区内企业在自贸区注册。

为贯彻落实市长办公会议精神,航空港实验区积极开展“飞地”招商工作。截至目前,航空港实验区“飞地”新设立企业22家,注册资本056亿元。其中,内资企业2家,注册资本03亿元,中外合资企业家,注册资本超亿元企业4家。

4积极将区内企业迁入“飞地”

为更好体现航空港实验区的功能定位和政策优势,提升“飞地”注册企业的数量和质量,使企业充分享受自贸区政策红利,我局正在将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行业部分企业注册地转入到自贸区“飞地”。其中,河南航投航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拟将地址迁入自贸区“飞地”。目前,港区商务局注册企业38家,注册资本275230万元,涉及航空物流、物流配套服务、仓储、咨询、教育、贸易、房地产等领域,注册资金亿元以上的9家。通过积极对接,我局已与9家企业达成迁入意向,近期正在对接河南佳港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2亿元),国都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两家企业迁入事宜。

5积极申请融入自贸区

为加快推进航空港实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早日纳入自贸区范围,我区聘请了普华永道作为咨询机构,在对第一批、第二批自贸区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航空港实验区改革发展实践,制定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航空港实验区“6++4”的发展框架、发展时序和发展目标,对我区改革创新发展、重点产业突破、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经过与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对接,结合普华永道等专业咨询机构意见,我区拟将航空港实验区机场核心区附近2239平方公里区域,纳入自贸区郑州片区范围。目前,该区域符合郑州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面积492平方公里。在此基础上,我区与普华永道等咨询机构,共同对建设内陆型自由贸易港的必要条件等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三、飞机租赁工作亮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将航空港实验区打造成内陆地区飞机租赁业集聚地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好国家外管局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等相关政策,加快推进飞机租赁产业发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在省、市、区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航港办、郑州海关、省外管局等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今年6月以保税租赁模式,成功实现我省第2架经营性租赁飞机业务落地,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亮点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飞机租赁业务流程梳理工作

在首单飞机租赁业务成功开展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区口岸局、财政局与兴港服务公司、中原航空融资租赁公司等有关单位对飞机租赁业务的工商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海关电子账册建立、海关入区出区申报等各项工作流程、3个环节及24项程序进行了梳理,并制作了工作流程清单,为飞机租赁业务规范、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租赁公司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

为抢抓战略机遇,用好用足国家政策,我局积极推进内资租赁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经我局推荐,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获省商务厅同意批复,下一步将探索与飞机租赁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开展飞机租赁相关业务。截至目前,全区含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共有7家,其中,2家外资租赁公司,5家内资租赁公司(包含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家飞机租赁SPV公司)。

(三)积极推进飞机租赁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积极与省、市各局委进行协调与沟通,完成了规划前期调研与座谈工作(-2月份);二是,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PWC及瑞栢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和沟通,已安排与普华永道座谈和规划意见交流6次,确保规划编制思路与国家战略和航空港区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确保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得以贯彻落实;三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针对当前飞机租赁业务开展面临的新问题,在省航港办的协调下组织开展了第二轮调研座谈(省外管局、中原租赁等),目前,普华永道已提交规划初稿,拟于下周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修改完成后将尽快报送省航港办。

(四)加快开展飞机租赁全产业链招商合作工作

按照省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局加快开展飞机租赁全产业招商工作,已与中原航空融资租赁、海航、阿维亚融资租赁等均达成了新的合作意向。中原航空融资租赁方面,本次河北航空波音737-800型飞机已于6月2日顺利落地郑州并交付使用,完成了本年度首单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海航方面,今年3月底,由管委会领导带队拜访了海航总部,与海航控股领导进行了招商洽谈。海航明确提出未来拟在飞机租赁领域引资50亿元,预计本年度可通过航空港实验区保税租赁的方式引进0架飞机。目前,已与海航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飞机租赁及相关产业(高价值航材、发动机、模拟机)进行深入合作。海航正在履行相关内部程序,近期将完成郑州SPV的设立工作。阿维亚融资租赁方面,通过积极沟通也已明确表示,作为省属国有企业将积极作为,8月份预计将有2架飞机租赁业务落地航空港实验区。

(五)积极宣传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政策

为充分利用好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政策,推动航空港实验区飞机租赁产业发展,我局在与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航空公司等进行招商座谈时积极宣传该项政策,充分讲解了政策的优越性,由于收取外币租金的政策很大程度上化解了租赁公司的汇率风险,该项政策得到了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航空公司等普遍的肯定和认同。

(六)加快飞机租赁产业支持政策制定

管委会在宣传、推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政策的基础上,要求各局积极参与,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争取省市出台飞机租赁产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经过积极汇报和争取,207年9月,省国税局出台了《关于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飞机租赁业加快发展有关服务措施的意见》(豫国税函[207]90号),明确了综保区内飞机租赁税收优惠、退税审批流程等优惠政策。

(七)成立租赁产业专业服务公司

为充分利用政策,加快飞机租赁业务落地,由我区国有独资平台兴港投资集团成立了飞机租赁产业专业化服务公司——兴港租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组建了专业化管理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代办、海关通关等专家加管家一站式、一对一服务,充分体现了我区较天津更为灵活的招商政策和对客商重视程度。下一步服务公司还将在产业基金管理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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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01 0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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