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汇报材料

一、法律顾问设立情况。  1、市政府本级情况:市法制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五个科室,分别为复议科、监督科、立法科、综合科,合法性审查科,人员编制11名,编外聘用人员额度4名,实有15人。市政府在聘法律顾问18名,其中本市8名,均为执业律师。  2、市政府各部门情况:市政府共32个工作部门,除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外,其他30个工作部门均设置了法制工作内设机构或将法制工作职能明确到相关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30个政府工作部门中,除商务、审计、统计、安监等4个部门未聘请法律顾问外,其他26个部门均已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共20人(不计重复人员)。其中,公安、环保、教育、城管执法等4个部门聘请了多名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  1、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XX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铜发〔2014〕16号)的要求,市政府于2015年7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铜政秘〔2015〕54号)和《XX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办〔2015〕78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及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遴选和聘任程序、履行职责、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2、为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9-10 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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