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17〕11号)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咸府法办〔2017〕2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从2017年4月至5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及时下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嘉纪发〔2017〕2号)、对我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出了具体部署,组建了以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为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执法单位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始终有人部署、专人落实。各相关执法单位也相应成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责任科(股)室、联络员,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2015年以来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