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档案安全工作要求,6月上旬,我局(馆)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档案安全检查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贵溪市综合档案馆始建于2008年12月,2010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516平方米,建筑面积4906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为2308平方米。库馆建筑严格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案馆建筑标准》的要求设计和施工,自成一体。馆内配备了密集架548立方米,配置了全套消防设施及空调、去湿机、温湿度监测仪、消毒机,安装了门禁系统和防盗录像监控设备。  馆藏档案资源丰富,门类齐全,载体多样。藏有文书、业务、科技、会计、实物和音像等各类档案,计124个全宗70900卷35885件。其中:民国档案14个全宗5970卷,建国后档案110个全宗73030卷35885件。馆藏档案资料时间跨度自1871(清·同治10年)至2015年。  二、档案安全保管保护情况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健全档案工作三个体系的重要保证。多年来,局各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不断夯实基础,完善和落实措施保障,有效防范和规避了各种档案安全风险。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7-25 17: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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