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阳光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为落实好阳光低保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我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阳光低保工程做了重点安排和落实。  一、阳光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实行工作责任制。  成立了阳光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中捷产业园区关于阳光低保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低保条件、工作步骤、审核复核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了责任分工表,明确了各社区(村、队)主任、书记、队长为各辖区低保第一责任人,并与社区(村、队)签订阳光低保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督促其提高认识,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到低保工作的全程中去。  (二)程序规范化、把实入口关。  一是强化核查力量。各社区(村、队)分别成立了2-3人的初审初核领导小组,对申请户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耐心解释,并退回申请和有关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户予以公示。二是细化核查程序。今年,我区民政局在坚持低保对象个人申请、社区(村、队)初审、区民政部门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22 19: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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