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04年,县政府共接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30件,其中市政协提案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80件,县政协提案48。为切实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承办工作任务,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sp;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县政府确定承办工作四项责任目标: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00%;答复函规范化率到达00%;走访代表委员率达到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收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要认真清点,逐件核实,建立台账。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需增减会办单位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审核同意后再行调整,不得延误或自行处理。并于接到承办件7日内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附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bsp;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承办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

&bsp;二、严格时限,及时办复。承办县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后2个月内答复代表或委员,因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需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会办单位要在接到会办件个月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

&bsp;县&ldqu;两会&rdqu;闭会期间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照县政府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办理和答复。

&bsp;&bsp;市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时限,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交办要求办理。

&bsp;三、科学办理,确保质量

&bsp;(一)加强调查研究。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并且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对合理化建议、意见,要积极采纳吸收;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并把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及时向代表、委员说明;对于所提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说明解释,以取得理解和支持。

(二)增强承办合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吸纳会办单位意见,确保办理和答复完整统一;会办单位要增强办理责任,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及时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同时抄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l份。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办理意见出现分歧时,实行会商办理制度,即由主办单位提出会商办理意见,制订会商办理方案,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待有关主管部门协调后再作出答复。&bsp;

&bsp;(三)严谨规范答复。答复函要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可操作性强,文字精炼、语气谦和、文风朴实、格式规范(答复格式附后)。对代表联名提出的代表建议,只答复领衔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政协提案,只答复领衔委员。书面答复件内容、格式需经县政府办对口秘书审核后,由县领导签发,以政府红头文件打印,加盖政府印章,由承办单位按要求走访建议人或提案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报县政府办公室2份,走访卡2份,同时向县政府报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电子版。

&bsp;&bsp;&bsp;四、重视反馈,强力执行。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代表、委员反馈意见。对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办理的反馈意见,要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并作出再次答复。对明确表示不满意的,要重新审视工作,查找症结,采取措施进一步办理。必要时实行论证办理,即由承办单位报请县政府办公室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代表、委员和有关专家,认真进行论证,取得共识后作出再次答复。对作出答复后代表、委员尚未反馈意见的,要分析具体原因,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bsp;&bsp;&bsp;五、开门办案,扩大实效。大力推行&ldqu;现场办案&rdqu;、&ldqu;联合办案&rdqu;、&ldqu;会商办理&rdqu;等做法,实行&ldqu;开门办案&rdqu;。各单位要筛选一些问题比较重要、群众比较关注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拟订&ldqu;开门办案&rdqu;计划和方案,邀请代表、委员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管部门参加,采取召开面复会、座谈会、现场会、巡视会等形式,共同协商解决问题。&ldqu;开门办案&rdqu;计划和方案于接到承办件后2周内报县政府办公室提案科备案,县政府办公室适时予以协调指导。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办理方式和途径,大胆尝试媒体跟踪、热点聚焦、电视访谈、专题报道等做法,增强承办工作实效。

&bsp;六、认真复查,积极走访。办理答复任务基本完成后,要认真进行&ldqu;回头看&rdqu;,及时做好复查和走访工作。对答复代表,委员给予解决的问题要切实抓好落实;对答复列入规划解决的问题,要积极组织实施、倾力推进,做到&ldqu;事事注重结果,件件务求成效&rdqu;。要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走访工作,走访率要达到00%;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要重点走访。要讲究走访方式,直接走访代表、委员,杜绝委托走访和电话走访。对已走访的承办件要及时将《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附后)报县政府法制办。

&bsp;&bsp;七、搞好总结,大力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承办工作,及时搞好承办工作年度总结,各承办单位要将承办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在9月底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县政府法制办将按照《县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工作考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督考办,纳入乡镇、各部门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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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14 16: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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