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产业园卫生防护距离内村民搬迁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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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ldqu;三个代表&rdqu;和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县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安仁县精细化工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村民进行搬迁安置。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搬迁安置方案。
一、搬迁目的
严格按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距涂料区700米、日化区50米的防护距离),让产业园的村民远离工业生产带来的污水、废气、粉尘等有害物质的污染,稳步推进产业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实现人居环境与工业发展和谐共存。
二、搬迁前期工作
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202年底之前完成产业园环境评估和村民搬迁安置区的统一规划、设计,筹集搬迁建设的各项资金,并完善新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搬迁选址:安仁县工业园东部、安仁大道以西、八一西路两侧、仁西路以东。
三、搬迁资金筹措
(一)由县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安仁县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牵头,成立搬迁资金筹措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搬迁所需资金的筹措工作。
(二)资金筹措时间:202年7月-203年2月。
(三)资金筹措额度:500万元。
(四)资金筹措办法:财政从产业引导资金中解决200万元,从县财政国土收益中解决300万元。
四、搬迁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产业园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谭志鹏任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搬迁安置工作
(二)搬迁时间。从202年7月至204月2日,分二期完成。
(三)搬迁范围。产业园卫生防护距离内搬迁安置涉及新渡村、红星村两个村7个组705人(详见附表)。
(四)安置方式。以县房产局测量数据为依据,按照同等居住建设面积作价,进行置换安置,多出面积按成本价格补足。
(五)补偿标准。其他非居住建筑,补偿标准参照《安仁县城乡征地拆迁补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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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安仁县精细化工产业卫生防护距离园内村民搬迁安置计划实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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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精细化工产业园内村民
搬迁安置计划实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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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小组


















人数


















搬迁时间


















备注
























新渡村


















石子头


















200


















202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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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塘冲


















69


















202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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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丫田


















350


















202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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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珠港


















0


















202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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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堂下


















5


















202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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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塘冲





































202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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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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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20307-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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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bsp;&bsp;计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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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0 2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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