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100工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bsp;为了切实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203年&ldqu;民生00工程&rdqu;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窗口建设、提高办案水平、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物质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改善民生,构建&ldqu;和谐安仁&rdqu;、&ldqu;法治安仁&rdqu;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大力加强便民服务接待窗口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全面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业务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提供能力,确保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以上,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一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必需的法律援助服务。严格按照《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t;的通知&t;的通知》的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的办案数量与人口、经济发展、财政投入相适应,保持适当的增长,确保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以上。二是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援助条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等的规定,统一规范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等各个工作流程,完善业务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比例,不具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资质、能力的人员一律不准承办法律援助案

件;加快建立健全质量监督评估体系,加强案件监督检

查,推行援务公开、听庭、回访等制度,提高办案水平

和办案质量。三是强化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法

律援助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等规章制度,积

极开展宣传、培训和理论调研等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管

理水平;严格按照《湖南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工作站不得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

件的一般民事代理案件列入法律援助案件统计范围。

(二)大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网络建设。为了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制,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监督管理职能,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各村(居)委会要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依照《湖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标准》的要求,完善工作网络,分别在残联、妇联、共青团、法院、公安看守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悬挂全省统一规格式样的外部标识;根据要求建立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三)努力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法律援助经费要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拨付&ldqu;民生00工程&rdqu;专项经费。着力解决县法律援助机构办公用房紧张和办案设备紧缺的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督查、调度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力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影响,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我县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曹志平为组长的&ldqu;民生00工程&rdqu;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侯茂平任副组长,法援中心负责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各法援工作联络站点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中心,由侯爱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工作站(见附表),将具体工作要求列入责任状,并负责加强对各乡镇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工作站要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局将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对各工作站完成工作的情况,将根据《郴州市203年&ldqu;民生00工程&rdqu;实施意见》,采取月报告、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进行考核。各工作站每月2日前将任务完成情况报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半年县局将按照年初考核方案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验收,由县考核办根据验收情况综合考核评定&ldqu;民生00工程&rdqu;法律援助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工作站要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影响,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各乡镇工作站要将&ldqu;民生00工程&rdqu;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报告,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各乡镇工作站要及时将&ldqu;民生00工程&rdqu;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情况、数据和典型案例报送县&ldqu;民生00工程&rdqu;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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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09 22: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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