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冲桥乡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减负惠农政策,全面强化农民负担监管,重点查处损害农民经济利益典型案件,严肃农民减负工作纪律,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我乡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认真排查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清理和纠正农村&ldqu;三乱&rdqu;问题;


(二)认真排查&ldqu;一事一议&rdqu;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落实情况,清理和纠正违规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排查惠农强农资金落实情况,清理和纠正截留、克扣、挪用惠农强农资金问题;


(四)认真调查和处理农民信访案件,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和违法违纪行为;


(五)认真排查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


(六)探索减轻农民负担治本措施,建立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认真部署(4月20日&dsh;5月5日)


按照上级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责任,根据政策和工作属性要求,乡党委、政府将涉农减负职责分解到各村以及相关乡直涉农单位。各责任人分村、部门,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惠农政策落实整改工作。


(二)自查自纠,全面摸底(5月6日&dsh;6月5日)


各村、各涉农部门对本地区单位涉农减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摸底和彻底整改。自查中发现多收或者少发农民的钱物要如数退还和补发给农民。


(三)重点排查,完善整改(6月6日&dsh;7月3日)


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进一步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乡。通报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移交县减负办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整章建制,迎接抽查(8月日&dsh;8月3日)


在全面整改和查处典型案件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有关制度,着力形成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开展&ldqu;四回头&rdqu;,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搞好配合,迎接省纠风办、减负办的抽查。


(五)全面总结,逐级上报(9月日至9月30日)


将全乡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及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形成材料上报县减负办。


(六)认真准备,迎接验收(0月日&dsh;月30日)


全乡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ldqu;回头看&rdqu;,查漏补缺,全面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省市检查,确保验收通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层层召开会议。各村、各单位要相应召开会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一并发放到农民手中。三是开辟减负惠农专栏,深入宣传减负惠农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方针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在醒目的位置建立永久性惠农政策公示牌,各村、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惠农政策资金发放情况公示栏。


(二)明确整治重点


、严格执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面清理202年以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油菜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能繁母猪补贴等的补贴资金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民各项惠农补贴&ldqu;一卡通&rdqu;发放制度,凡经常性、固定性补贴资金一律通过&ldqu;一卡通&rdqu;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凡扣发和少发的要坚决补发到位;清查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落实情况,防止以任何名义截留村级补助资金和向农民乱收费;清查征占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确保农民征占地补偿款足额到位;清查农村贫困学生生活补贴、农村低保、计生奖励等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2、严格规范村级&ldqu;一事一议&rdqu;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管理


()严格项目审批关。乡政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村民&ldqu;一事一议&rdqu;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审批&ldqu;一事一议&rdqu;筹资筹劳项目。


(2)严格审定项目奖补。&ldqu;一事一议&rdqu;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由乡政府和财政所共同研究商定。


(3)严把监管验收关。乡财政所要加强对项目合同承包、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4)严把资金拨付关。乡财政所要对项目实施跟踪督查。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t;的通知》(湘财预[202]6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资金由村账代理中心设明细科目核算,专款专用。


(5)严把资金使用审计关。按照上级要求,乡减负办要对&ldqu;一事一议&rdqu;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专项审计,严肃查处平调、挪用所筹资金、劳务及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3、严格村级报刊征订限额制。各村的报刊杂志(包括党报党刊、各级部门报刊杂志)的订阅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控制在500元/村。对超过标准的,严格按照&ldqu;谁摊派、谁赠阅、谁征订、谁出钱&rdqu;的原则处理。


4、严禁涉农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涉农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乱收费,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尤其是教育、国土、林业、农机、户籍、民政、计生等部门,要全面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中小学预收费、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收费、以&ldqu;自愿&rdqu;名义向学生摊派教辅资料、强制学生在校搭餐、违规补课等行为的发生;重点清理对农民建房办证超项目、超标收费和乱罚款等行为;坚决制止不按规定收取计生优育检测费、办理结婚证、身份证、新生儿入户等超标收费行为。


(三)严格工作职责


一是调整班子。因人事变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调整&ldqu;宜冲桥乡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rdqu;,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泽敏同志任组长、乡纪委书记戴红玉同志任副组长、苏明喜、刘言保、林勇、朱永铣、王勇杰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言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乡经管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联系电话:3907444557。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乡干部联系村责任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干部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和&ldqu;一事一议&rdqu;制的同时,要硬化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发放备案制、农民负担公示、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涉农补贴发放和收费文件会签、村级报刊限额、涉农信访接待处理日常工作制度,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整体上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强化责任追究


根据全县农民负担检查情况,由乡减负办对各单位及涉农收费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多次核查整改仍然不落实的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并对该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实行&ldqu;一票否决&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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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07 14: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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