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计划

xxxx年是落实“十二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环保“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主线,强化环境监管,扎实推进污染减排,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攻坚力度,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按照“十二五”环保规划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约束性要求,进一步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继续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督减排“三大工程”,将污染减排由工业、生活领域拓展到交通运输和农村领域,强化督促落实,促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强化对已建成减排项目的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削减存量,控制增量,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重点抓好同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南村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与一级A升级改造、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中水回用、平南站污水管网连结、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水污染物减排项目;青岛兴平热电公司低氮燃烧设施安装及脱硝设施建设、青岛金泉热力公司新建供暖锅炉建设、青岛海线信空调煤改天然气锅炉改造工程等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依靠大工程、大整治削减排污总量。  二、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围绕持续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的工作目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为重点,继续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开展“三大河流、三大水库”环境整治工作,对全市日供水500吨以上规模的农村生活用水井群纳入重点监管保护范围,确保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重点河流断面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扬尘污染和燃煤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97%以上。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举全局之力全面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  三、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随着我市环境问题的积累和释放,环境突发事件呈高发态势,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高要求和严峻的环境形势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环境保护的任务极为繁重。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全市45个重点企业和重点点位”环境安全,充分利用“四个监管办法”、在线监控、错时监察、排查暗访、监督监测、违法曝光、部门联动等有效手段,着力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信访户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零污染事故、省级检查零通报。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环境监管。做好环境风险源调查和环境隐患排查,强化电镀中心、新河化工基地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环境安全风险源单位环境监管。做好环境应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及时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发展变化,健全审批、验收、试生产、未批先建查处等责任追究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着力建成覆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实现建设项目从环评审批、建设期环境监察到竣工验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从源头上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建立项目审批、试生产(试运行)、竣工验收批复集体研究制度,形成三者互动、源头控制的工作格局,按照预防把关、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督促整改的工作思路,动态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实行专家打分制度,规范环评市场,实现审批全过程提速。  五、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工作定位,全面推进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监测规范和分析方法,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预警与突发性事件应急监测,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全面客观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状况。不断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严格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实行定期通报和快报工作制度,以快速、准确、可靠的分析判断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努力做到污染源状况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能举证,让环境监测数据成为环境监管、问题整改、行政处罚的首要依据。积极筹备开展PM25监测工作,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认真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要求,充分发挥五个环保所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流域污染治理、三级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镇村创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等基础性工作,解决一批突出的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建设一批农村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培养一批农村环境保护典型,探讨一套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方法和路子。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一批中央和青岛市财政支持的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筹划在3个镇(街道、园区)设立环保办公室,在788个行政村庄设立专(兼)职环保员,逐步形成市环保局、镇环保办、村环保员的三级城乡一体化环保监管网络,实现环境监管中心下移,提升农村环保工作水平。  七、深化环境文化建设,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深入贯彻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召开全市环保大会,并出台我市加强环保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充分发挥环境宣传教育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远程教育等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利用专栏、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政策方针、环保法律法规和工作亮点;以开展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社区、生态镇、生态村等多层次的创建活动为载体,引导公众参与、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逐步形成“人人关注环境,主动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以“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广泛深入的开展环保宣传,以环境文化的繁荣推动环保事业新发展。  八、妥善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牢固树立“环境信访无小事、维护群众利益是首位”工作思路,围绕“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改”,认真做好工作态度、处理质量、信息反馈、问题整改、矛盾预测等五个关键环节。坚持环境信访隐患排查制度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重复访、降低越级访及集体访。认真做好环境执法规范工作,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为民执法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改进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业务素质,做到执法文明规范、法律适用准确、执法程序合理、罚款催缴得力、执法档案完备,防止执法不严和失察失控问题。  九、增强服务意识,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支持企业、服务企业、服务招商”工作目标,建立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机制,不断加强服务意识和执法服务建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认真落实环保审批七项承诺制度,把服务理念渗透到工作全过程。规范服务方式,坚持预防为主,帮助污染源单位认真查找存在的污染隐患,督促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污染隐患,把事后监管处罚变为事前监督。充分发挥局长回访制度的作用,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积极做好政策辅导、沟通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增强企业抵制各类风险和维稳发展的能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促进环保事业发展  按照“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和“加速、提升、增效”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加速推进各项工作,提升工作标准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以“六型”机关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抓好教育培训、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三大重点,切实树立环保部门在社会各界中的高效、为民、务实、廉洁形象。认真做好局内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兑现目标责任状,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环保队伍。积极筹划设立新河化工基地环保所,适应基地建设、日常监管、服务发展的需要。

(编辑:华华)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09 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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