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现就在全镇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治理重点范围  各村(社区)、镇级(驻镇)各单位、部门、学校、医院、窗口服务单位等基层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二)治理重点内容  1 机关干部作风问题。集中治理机关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懒政怠政、中梗阻、推诿扯皮、懒散漂浮、不敢担当、不愿作为、会风文风不严不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纪委办、党政办  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治理基层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乱发钱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  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  3 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窗口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国土、住建、民政、卫计等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和行政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纪委办、社事中心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5-09 16: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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