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决策处置水平,确保现场指挥统一、有序、高效,依据《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设置与运行指导意见〉的通知》、《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一、启动响应(一)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属地街道主任、分管副主任和区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由区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Ⅳ级响应,由区主责部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向区应急办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30分钟报送)。根据需要,带班区领导或主管区领导到达现场,指挥属地街道、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如有必要,协调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调度多个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时,经区应急委主任批准,启动区应急委决策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应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9-22 17:16:59
上一篇: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下一篇:全市消防部队工作会议筹备方案
网友评论《某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