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交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

 2016年全县交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县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保证。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一)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交警支部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1、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作用,切实履行组织领导、选任干部、群众利益、作风建设、支持查案、源头治理、监督考核和完善制度之责,加强对同级纪委工作的领导。  2、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  (二)强化刚性问责。  1、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警纪警风涣散,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发生影响恶劣的民警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出现腐败案件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  2、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7-06 17: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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