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清明节活动方案

民政局清明节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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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民政部《关于做好20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民函〔20x〕79号)、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x〕43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x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x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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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增进社会殡葬文明自觉,积极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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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意见》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主题宣传月等活动。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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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
(一)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安全。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群众集中祭扫安全有序。要按照&ldqu;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rdqu;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对本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清明节工作预案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和人流疏导措施。要通过本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协调具体事宜。一要联系公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二要与消防等部门协调,对供用电设备、集中祭扫区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三要协调交管部门提前确定交通疏导路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联系公交部门增加祭扫车次密度,安排自有运力接驳公交车站或者开行定点班车,方便群众出行。四要协调卫生医疗部门对祭扫人数多、可能造成人员、车辆及突发事件的殡葬基层单位,应制定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安装配备技防设备,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
(二)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是《意见》提出的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力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ldqu;鲜花换纸钱&rdqu;、&ldqu;时空信箱&rdqu;等免费或奖励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三)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ldqu;八项规定&rdqu;等一系列精神,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保证清明节期间祭扫高峰的服务时间,保证公开服务承诺和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体现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要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要认真落实《福建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x〕524号),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把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四)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意见》精神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相关单位要在20x年3月20日至4月0日期间,突出&ldqu;文明殡葬,生态安葬&rdqu;为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清明节期间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要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中增加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内容,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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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dsh;3月25日)
各相关单位组织召开20x年清明节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及殡葬工作。
2按照要求,设立xx山公墓xx区、狮山区清明节观察点和&ldqu;两区&rdqu;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于3月25日之前,将情况报县民政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6日&dsh;4月7日)
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
24月5-7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相关单位清明节办公室值班表于3月28日之前报县民政局,xx山公墓xx区、狮山区清明节观察点按要求向县民政局上报《20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各相关单位将当日工作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县局汇总后报市局。
3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4月5日、6日、7日连续三天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把握祭扫人数变化规律,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三)总结阶段(4月8日&dsh;4月0日)
各相关单位做好清明节工作总结,并于4月0日之前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县局汇总后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2根据祭扫工作报送和行风建设情况,我县将向市民政局推荐拟通报表扬的优秀观察点、观察员、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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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相关单位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我县将成立清明节工作指挥协调机构,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督查,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xx山公墓xx区、狮山区清明节观察点务必于4月5日至7日下午5点前向县民政局报送《20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各镇社会事务办公事、各殡葬服务单位应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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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3-15 2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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