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繁荣,在全县形成加快发展、奋勇争先的良好竞争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经济发展实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并开展&ldqu;综合实力两强乡镇&rdqu;、&ldqu;经济发展两快乡镇&rdqu;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县域经济科学跨越发展,打造一批经济强乡镇,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指标。认真贯彻上级经济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按照突出重点、积极引导、简洁有效的原则,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二)考核依据。由县综合绩效考核办牵头,县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xx县乡镇(办事处)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收集、汇总各乡镇、办事处的全部考核指标数据,做好分析评估审定工作,确保考核指标数据的真实可信。其中,乡镇财政收入方面的数据由县财政局负责提供。
(三)计分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ldqu;综合实力两强乡镇&rdqu;、&ldqu;经济发展两快乡镇&rdqu;考核计分各项指标均以总量最大或增速最快的乡镇数据为标准值,其他乡镇计分则按标准分值除以总量最大或增速最快乡镇的指标数值,所得出的系数再乘以本乡镇指标值,即为本乡镇该项分数。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计算公式为:单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权重分值&dvd;该项指标最大或最快的乡镇数据值&ts;该项指标数。各项指标考核得分之和为乡镇年度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总得分。
三、评定和表彰奖励
县统计局根据各乡镇考核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各项指标得分在前三位的乡镇,作为&ldqu;综合实力两强乡镇&rdqu;候选名单(乡镇财政收入总量必须位居各乡镇前三名;连续评为综合实力&ldqu;两强乡镇&rdqu;的乡镇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从第二年起财政收入增幅必须高于全县财政收入增幅水平;2、当年新增两个以上&ldqu;三上&rdqu;企业);经济发展指标得分在前二位的乡镇,作为&ldqu;经济发展两快乡镇&rdqu;候选名单。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最后,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委、县政府在全县统计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对&ldqu;综合实力两强乡镇&rdqu;、&ldqu;经济发展两快乡镇&rdqu;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按照财政性资金管理程序办理拨付手续。乡镇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乡镇主要领导提拔使用、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全县乡镇(办事处)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综合绩效考核办公室牵头,县统计局组织实施。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29 1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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