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确保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根据《林区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和《林区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林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意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抓手,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结合局系统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创建主题,创新创建形式,强力打造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良好的对外形象,为建设林区两型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环境支持。 二、创建目标 按照林区文明单位的标准,努力创建组织领导有力、思想教育深入、业务水平领先、管理科学规范、环境整洁优美、学习风气浓厚的示范单位,大力推进四个文明建设,力争本年度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成为文明单位。 三、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