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服务民生工作实施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服务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年以来,**县检察院着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创新,加强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大民生检察工作格局,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服务民生工作,打造“民生检察”**品牌,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对做好民生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对民生问题的持续关注,彰显了我们党的人本情怀,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也是检察工作发挥更大职能作用,赢得人民支持的关键。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贯彻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紧密围绕群众利益新需求,深入研究和把握民生工作新特点,不断增强检察服务民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检察工作更贴切地体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基本工作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将服务民生理念深入贯彻到执法办案中去,坚决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以及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做到严查细审,快捕快诉。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维护民利。严肃查办发生在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以查办成效取信于民。依法查办危害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发展的犯罪案件,促进“十大救助制度”、“十件实事”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注重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问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积极参与和监督刑事和解,有效促进民生融洽和社会和谐。以贯彻和应用新刑诉法为基础,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依法对刑事和解的范围、条件、程序、方式和结果等进行监督,确保和解真正体现当事人意志,最大限度地实现对被害人和犯罪人权益的保护,促进恢复和谐社会关系。


(四)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关爱民生。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注重被害人民事诉求,通过办案主动发现应予救助对象,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同时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安抚等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落实服务群众四项保障机制


(一)深化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维权窗口建设,使其成为农民工朋友的温暖之家。继续落实和完善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项目业主方定期收集、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机制。


(二)深化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重点针对卫生、食品、药品、国土、社保等民生领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相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深化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依托巡回检察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全面构建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联系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切实发挥巡回检察联络员作用,最大化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面推行2309举报电话、检察微博、QQ平台等措施,进一步拓展民意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四)深化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民生机制。结合“六五”普法,抓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制素质,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五进”活动,重视用典型案例、本地案例抓好典型宣传,让法制宣传和服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探索创新打造“民生检察”**品牌


(一)关注一个群体。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专门检察人员办理、社会调查、慎用逮捕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犯罪档案封存等工作,加强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探索落实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措施,对应接受教育或者有意愿读书的未成年人,协调有关部门让其回归校园;对没有继续学习条件的,帮助其学会一项生活技能。继续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执法办案,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


(二)抓好一个监督。围绕落实新民诉法,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特别是执行监督的创新开展。突出对人身损害、征地拆迁、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民生领域案件的办理。准确把握执行中存在瑕疵、错误乃至违法的标准,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特别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监督救济容易缺位的查控、评估、拍卖等执行环节的监督。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密切与法院的联系合作,加强业务交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得到有效实现。


(三)练好一个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切实增强做群众工作本领。在思想上动真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所关心的、贴近民生的开展检察工作。在语言上讲实话,忌官话、套话、大话,说群众愿意听的,讲群众听得懂的。在行动上办实事,多深入基层,熟悉社会、了解群众,每年每个部门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每名干警至少参与一件服务民生工作。


(四)开展一个活动。结合党的建设、文明单位创建以及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等,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一项为民公益活动。今年拟定开展一次为民劳动活动。


(五)树好一个形象。继续推行阳光检察,今年将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群众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等活动。对办结的涉及民生的重要案件开展回访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在开展“五进”活动中,深入宣传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职能使命,宣传近年来**检察服务民生的措施、成效,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赖支持,推动检察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实施,使“民生检察”**品牌深入人心。









(编辑:圆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30 1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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