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县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黔群组发〔2014〕50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情况。  本人在整改过程中,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了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按党的规矩办事,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工作和生活中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绝不我行我素、自行其是,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牢记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严守权力关、地位关、利益关,纯洁生活圈、交往圈,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做到廉洁从政。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  本人坚决拥护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相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2-17 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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