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2014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廉政责任  一年来,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同布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一是组织到位。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并根据党组成员分工的不同,划分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明确了责任人;局二级单位和各股室都结合实际建立了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责任到位。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建设廉洁新晃的要求,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2014年县商务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商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廉洁商务建设系列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股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1-23 20: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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