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半年来,在市局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会议精神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紧紧围绕确保公
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的,认真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强化机构管理,确保监管工作的连续性,求真务实、努力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食品药品经费得到保障。今年上半年县政府共投入食品药品监管经费3万元。(其中:200年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万元,监督员培训经费8万元,综合考核目标奖02万元)。
(二)监督网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县人民政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就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下发了系列的实施意见、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聘请32名义务监督员,充实了县、乡(镇)、村监管力量,覆盖六个乡镇,实现了监管网络村村通,有效的杜绝了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向农村市场延伸,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乡(镇)、村三级餐饮服务、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的通知》(孟政办发20056号)文件要求,200年5月20日至6月3日期间对32名监督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并发食品药品监督员证书,同时对各乡(镇)、村学校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根据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积极主动争取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编办等相关部门做好汇报工作。为稳妥推进机构改革主动做好改革前的一些准备工作,动员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活力不减使工作有条不紊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一)以学习为先导,培养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积极性,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严格执行年初学习计划,上半年,共组织政治理论、业务学习8次,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五五”普法知识考试次,坚持执行周列会、月交流工作会议制度。积极征订新版《中国药典》、《人民日报》、《普洱日报》等0余种报刊,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业余读物,扩宽视野。
(二)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和各科室工作职责,以制度管人治事。不断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杜绝有章不循有规不守的行为,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督察、有分析。
(三)认真组织学习《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同时对责任目标书的任务进行分解细化,与各科室签订责任目标书。责任到人,并限时完成。
(四)积极推行四项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成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把四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公文收发,优化痕迹管理。做到制发公文内容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格式规范,报送程序符合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基建、国债基金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会计帐目并按时上报各类财务所需的资料,对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各类耗材、公务用车进行严格审批,抓好节支降耗工作,从简公务接待,做到有礼有节,不超标准、不奢侈浪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摸清家底,完成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做好迎接机构改革下划资产的准备工作。
(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电子政务。按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00余条,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采集、整理、发布和归档工作,上半年共编发信息9期,在县级各类刊物、报纸发表新闻稿件等篇,联合媒体宣传报道32台次。
(六)积极创建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不断改善办公环境、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监管与协调服务发展,继续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科学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建工作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使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阶段。
(二)积极做好党建工作。党支部积极有效的开展各个阶段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现有正式党员4人,预备党员2人,培养考察人。
(三)党支部、工会组织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我省发生大旱灾,青岛玉树发生大地震,干部职工主动捐款共计:260元,为

灾区人民送上一片爱心。
2“春节”期间,为公信乡糯董村贫困老党员及困难户购买慰问品等价值600余元,送去水泥3吨,价值530元,用于建厕所,太阳能等,正真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困难。
3“6?”儿童节期间,为“三好’学生、孤儿、留守儿童送去价值630元的纪念品以资鼓励,并祝全体师生节日快乐。
(四)认真落
实开展深入推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根据县委关于推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在制度的推行中深入民情责任片区村、组了解情况,为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主动及时的反映,同时,积极主动协调市交通部门落实解决修建一条村、组公路的改造项目,争取资金40万元,现已修建完工。
四、以药械安全为目的,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一)基本情况:县辖区内共有涉药涉械单位(企业)共47户,其中医疗机构08户(县级医疗机构4户,厂矿职工医院户,乡镇卫生院6户,计生服务站5户,农村医务室69户,单位医务室0户,外延门诊3户,个体诊所0户);药品经营企业36户(城区20户,乡镇6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5户(城区4户,乡镇户);成人用品店3户。
(二)强化监管,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坚持以日常检查为基础,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与规范企业行为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全县药械市场进一步规范,未发生涉药涉械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9户次,车辆43台次;受理审批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7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变更、换证6家;完成了2批药品监督性抽检,检出劣药批次。立案8起(其中:药品6起、器械2起),结案5起,3起在查处中,罚没款602705元。受理投诉举报起,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有结果。
(三)认真开展好全国性的五个专项整治活动
认真完成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普政府办发﹝﹞29号)和《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普食药监﹝﹞4号)文件总体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传达贯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与相关企业签订了诚信守法责任状。确保了第一年的自查自纠、整改提高阶段稳步实施。
2继续防控甲型h流感药械安全专项工作。按照甲型h流感防控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配合防控甲型h流感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边境地区涉外突发事件药械安全保障工作。
3开展疫苗专项检查。为整顿和规范我县疫苗使用和流通秩序,确保疫苗质量安全,组织对疫苗接种单位专项检查,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密切关注使用疫苗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送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4积极推进《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实施。做好《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监督人员及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开展2家药店兼营医疗器械的器械经营许可证申报、审核、检查验收工作。
5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专项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票据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渠道,确保了全县人民的用药品安全。
(四)切实抓好药品零售许可和认证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对全县范围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药品零售企业,督促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已督促辖区5家到期企业进行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巩固sp认证成果,加大第二轮sp认证。按照相关工作文件要求于3月5日召开第二轮sp认证工作动员会,对今年要进行第二轮认证的企业,提前传达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在sp证书到期前3个月申报认证资料。现已经对提出二次认证申请的8家企业进行了认证。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升用药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大力推动dr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上半年共收集dr监测情况自查表60余份。做到药品安全性信号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强化药品风险信号的提取与分析,提高信息利用度。加强特殊药品监管,认真完善监督措施。按照200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按照无缝对接的监管原则,加强对6家特殊管理药品使用单位季度监管,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月报制度,对上报数据进行比对,全程监控特殊药品流向,消除了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确保了特殊药品的安全。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柜)建设,加强对药品使用环节监管。在结合“两网”建设培训同时加大对规范药房(柜)建设宣传力度,到200年底前,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社区门诊、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药房80%以上达到规范药房(柜)标准,实现规范药房改造率00%,保证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学平。
(五)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加强药品稽查打假信息化建设。收集和发掘各种稽查信息资源,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数据库。完善抽验与监督工作衔接机制,将监督检查、现场抽样、检验分析、行政处罚结合起来,提高抽检工作效率。把抽验的重点放在农村、放在基层、放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完成一季度监督抽样2批,检出不合格个批次。
(六)创新稽查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指定专人负责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定时查阅、今年来我县有关媒体未发布药械广告。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如意商贸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走私药品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边境药品贸易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食药监、检验检疫、海关的边贸出口药品长效监管工作协作机制,落实《县边贸药品备案制度》,加强出口药品质量监控,确保出口药品质量合格。
(七)加强法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药氛围
抓住“元旦”、“春节”、“35”、“神鱼节”、中缅街如意商贸城药品监管宣传等活动契机,开展了以“健康维权”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设立法律法规、鉴别假劣药品咨询台,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车辆8台次,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0余种,同时组织销毁假劣、过期失效药械85品规,价值500余元。3月29日至4月日,执法人员对公路沿线三个乡镇勐马镇、芒信镇、景信乡的药店、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8台次,分别对3个乡镇周边的4家卫生室、3家卫生院,8家药店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宣传检查,向全社会展示了药品整顿成效,威慑了制造假劣药品不法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
五、加强食品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餐饮服务单位66家。(其中:学校食堂58家、饭店3家、快餐47家、小吃店292家、早晚点摊5家)。主要分布在县、乡(镇)、村。
(二)认真服务,做好餐饮服务许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关,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查,认真做好服务。目前,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4户,培训从业人员392人。
(三)加大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餐饮单位、企业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检查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建立情况,全面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确保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执法车辆98台次,共监督检查860余户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60户次,学校食堂58户次,摊点290个次,共责令整改300余户次。
(四)认真组织做好节日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专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元旦?春节、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一次性筷子、地沟油、神鱼节、泼水节等6次餐饮服务消费环节专项整治,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接到重大接待餐饮服务保障任务2次。共出动监督员62人次,留样65份,圆满完成各次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监管保障任务。
(五)建立监管网络机构,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根据《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村餐饮服务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孟政办发〔〕55号)文件要求,对32名监督员分区域、分批次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农村宴席备案制度。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网络的建设,确保辖区内用餐安全。
(六)加大宣传力度,取得明显效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向社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食品卫生常识的宣传,强化从业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六、存在的困难
(一)在机构改革期间,执法人员、执法经费不足,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基础建设用地购置费用尚未解决(84980元);职工津补贴资金228552元尚未解决;
(三)对县城中缅街如意商贸城无证经营走私药品的违法行为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我局已经草拟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向市局、县人民政府请示。
(四)学校食堂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经营承包门槛低,条款不明确,管理松,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低,责任意识不是很强,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差,生猪屠宰没有进行检验,购进原材料没有索证索票。存在无证经营行为。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市局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圆满完成200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落实执法经费及执法人员到位。
(三)充分利用餐饮服务监督网络、药械监管网络和现有的人力资源,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四)争取积极主动与教育、卫生、工商、农业、畜牧等部门沟通协调,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和药械监管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五)继续加大药品市场整规,开展药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特殊药品监控,特别是美沙酮维持治疗点,加强药械不良反应和违法广告监测;继续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机制、企业信用分类,建全企业档案,探索网络监管新方式。
(六)继续加强稽查队伍能力建设。抓好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建设工作,根据药械监管工作实际,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9-11 13: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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