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扬制度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褒扬作为一种表扬表彰对社会和政府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政府行为在世界各国早已得到了长期的实践,并且大多以法令的形式使之上升为国家法律行为。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褒扬制度在表彰先进、彰扬善德和激励社会等方面都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区别于国家颁发勋章、奖章等具有重大形象的行为,褒扬的对象除了部分显赫人士外,大多却是普通大众,他们或许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也没有领先世界的工作成果,但他们以自己辛勤的工作、敬业的精神和高尚的品德推动了这个社会和时代脉搏。  根据历史记载,我国早在隋唐时代甚至更早之前的封建时代就已经出现了褒扬制度。1931年,民国时代的立法院就已经颁布了《褒扬条例》,至今仍在台湾地区施行。尽管这些褒扬行为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褒扬的目的和对象也各不相同,但褒扬制度本身突出体现了行政激励的重要性这一点不言而喻。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后,人民政府也颁布了褒扬先进的各种规章制度,但遗憾的是至今仍未形成覆盖全社会、层级分明和严格规范的法律体系和执行体系。尤其是在社会基层层面,褒扬制度的施行与港澳台地区和世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某些曾经盛行一时的褒扬制度消失在了我们的视野,这一点不得不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04 18: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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