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严防基层“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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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也是腐败,腐败必须受到惩治。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虽“微”,但是,一旦滥用权力导致腐败,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要抓住问题的关键,找准切入点,严查“微腐败”。
一是强化村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要着力加强村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自觉在内心建立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屏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其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守法。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自身免疫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选好用好农村基层干部。打破地域、身份、行业、职业等界限,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政治素质好作为首要条件,把党员认可、群众满意、公道正派的人员择优地选进村“两委”班子。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要坚决处理。要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对村干部的工作成绩要适当给予奖励,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困难,让村干部能够安心工作、服务群众。
三是执纪问责全面从严。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基层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涉农惠农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如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款、救灾款物和农业项目资金案件。强化对乡镇办案的工作指导,始终保持对惩治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案件查处,堵塞制度上的漏洞,提高基层农村干部按章办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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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2-24 16: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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