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意见和建议

在多党合作这一政党制度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积极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也正是在这一政党制度下,民主党派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基本功能与职能进入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领域之中,发挥自身的作用,展示自身的功能与价值,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衡量多党合作的显著标志就是民主党派国家政治经济的各领域内的参与性不断得到提高。参与性是实现多党合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没有民主党派的参与就没有多党合作制度,没有民主党派的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只有保障民主党派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组织措施和制度建设,才有可能把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①议政参政规模少。虽然近年来有少量的优秀民主党派成员被实质性的安排到政府和政府的有关部门,当上了各级副职,但总体上来讲数量不多。而大多数优秀成员仅在各级政协中担任政协委员去进行议政,其提案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②协商多,监督少。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大都局限在政协内,只能通过提案、议案和发言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但由于这些批评、建议对政府、政府部门及领导人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18 11: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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