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课教案-打架算成本

打架在公安术语中被称为殴打他人或是伤害。用巴掌、撇子打人等较轻的行为叫作殴打他人;轻伤以上直至致死人命就叫伤害(致死)。打架这类案件暴力性较强,它不仅直接危及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实施打架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人或是犯罪嫌疑人来说,为争一时之气得到的没有什么荣誉,反过来说却可能面临法律的惩处。自2005年1月1日龙岗分局成立以来,处理的殴打他人或是伤害他人的有659人,其中因打架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以上处罚的有567人,因打架致人伤害或是死亡而被刑事拘留乃至判刑的有92人;受害方:被打成轻微伤的人有342人,被打成轻伤的人有70人,被打成重伤的人有18人,被打致死的人有5人。因打架造成的伤害后果是惨重的!这些案件的发生,多数起因都是由纠纷引发的,打架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主要因素。我们分局开展为打架算成本专项宣传活动,旨在教育居民关爱他人、关爱自己,保持克制,避免冲突,不要逞一时威风,导致自己终生遗憾。  警方提示:  1、将可能面临法律的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及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殴打他人或是结伙斗殴以及无事生非找茬闹事的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7-29 21: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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