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长表态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仁们:

大家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作表态发言如下: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书记讲话精神,继续在法治建设上主动创新,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开拓创新,切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树立典型,培育骨干。根据新时期普法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加强分类指导;同时选配好师资队伍,做好普法联络员的培训工作。三是按照“六五”普法的要求,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并针对不同对象分类组织教育:领导干部层面,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全年举办一至二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注重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公务员层面,对县级机关公务员统一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青少年层面,抓好学校法制教育,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农牧民层面,通过农村普法宣传,广泛开展适合农牧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农牧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寺庙方面,采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教育僧尼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多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法制培训和开辟法制宣传阵地,综合利用各类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二、完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

充分认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职能作用,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内涵和外延,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排查调处纠纷。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广泛参与社会热点纠纷矛盾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社会不安定因素早发现、早分流、早消化,调处率和成功率达98%以上。

(二)完善调解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在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推进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助理员的调解技能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和普及《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完善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的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树立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社区矫正“防脱管、防漏管、防再犯罪”专项活动有关要求,以推进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中心,以管控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创新矫正帮教措施,提高矫正监管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一)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提升监管质量。加强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落实,有效预防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的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管漏管率控制在5%以内。

(二)完善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与检察院的密切配合,每半年对全县2个乡镇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抓好对重点对象教育监管措施的落实;加强与法院衔接沟通,对新判决社区服刑人员宣告事宜进行协商,畅通法律文书送达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统一监管处罚法律依据,理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处罚审批程序,完善基层派出所与司法所协调配合机制。

(三)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载明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接管帮教措施,拓宽安置就业渠道,健全衔接管理帮教制度,做到随回归、随安置、随帮教。

四、便民惠民,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规范初审业务、强化网格职能为重点,面向乡镇司法所开展一到两次法律援助窗口业务培训。确立常规化、周期化、制度化的业务培训机制,确保同步业务更新。

(二)完善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一是深化援助办案季度反馈制度。严格规范援助办案季度反馈制度的施行,进一步提升办案、结案效率。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监督制度,在每季度新结案件中抽取2-3个不同案类、不同人群的案件进行回访,并建立科学的回访评价、结案、评估与投诉处理机制。

以上是我的表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仁们批评指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16 2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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