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205年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对204年全市民政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205年的全市民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主线,大力推进阳光民政建设,促进民政事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刚才,肃宁县、吴桥县和市局安置科分别从探索设置村级民政协管员、打造阳光低保、推行阳光安置三个方面做了典型发言,都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学习借鉴价值;长助同志总结回顾了204年全市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对205年全市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坚持以廉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发扬&ldqu;干净干事干成事&rdqu;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形成民政工作新常态,推动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情况,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回顾总结,204年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4年,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打造&ldqu;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rdqu;民政为主线,践行宗旨,改进作风,开拓进取,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69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实行了&ldqu;一门受理、协同办理&rdqu;;阳光低保全面铺开,74个村建立了长期公示栏;低保核查机制不断完善,5个县(市、区)建立了低保核查认定机构,全面开展了低保核查工作,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4072人。进一步加大了救助资金投入,全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450元/月和2500元/年;资助6万城乡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和城居保,救助灾民239万人次,救助患大病困难群众和临时困难群众325万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87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6亿元,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优抚安置工作实现新突破。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全年共发放优抚资金9亿元,补助标准同比提高5%。在全市举行了首个法定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和活动,直接参与活动的干部群众近万人。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首次实行&ldqu;阳光安置&rdqu;,顺利完成了202年、203年度的市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受到广大退役士兵称赞。免费培训退役士兵583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080万元。673名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完成了24名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任务。
  (三)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2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示范单位,6个街道(社区)被评为省级示范单位。投入奖补资金27万元,支持社区建设项目3个,其中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共审批登记社会组织9家,登记合格率达00%,0家社会组织获评省3A级以上社会组织。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2000万元,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张,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站2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43个。争取上级资金4885万元,对4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改扩建。同时加强&ldqu;三院&rdqu;服务管理,青县中心敬老院被评为全国五保供养先进单位,东光等4所光荣院被评为省达标光荣院,其中,青县光荣院被推荐参评全国先进光荣院。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取得新进步。强化地名公共服务,编印了新版《沧州市地图》并免费向全市党政机关和村级组织发放,设置完成县城地名标志39万块和243个重点村的村庄标志。加强市区地名标志管理,在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综合考核中位列第二名。投入奖补资金200万元,支持市级示范性生态公墓改造和骨灰堂建设项目29个。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惠及困难群众800多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8825对,离婚登记3326对,登记合格率00%。
  (六)社会福利事业再创新业绩。福彩销售实现783亿元,同比增加7984万元,增长4%。开展了第十三届福彩助学活动,投入福彩公益金2002万元,资助贫困生879名,是投入资金数额最大、资助人数最多的一年。按标准为822名孤儿发放了基本生活费,有效改善了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继续推进&ldqu;微笑列车&rdqu;和&ldqu;明天计划&rdqu;项目,为38名患者免费实施了矫治。积极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为市区2500名70岁以上老人办理了公交免费乘车卡,为2万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了高龄补贴,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七)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变化。谋划实施了市烈士陵园纪念展馆整修工程,进一步丰富了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在省福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购置了福彩经营性用房,结束了市福彩中心多年来无自主产权经营性用房的历史,启动实施了市军供服务保障楼、儿童福利院、殡管所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积极进展。
  (八)党风廉政建设形成新常态。局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履行&ldqu;第一责任人&rdqu;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ldqu;一岗双责&rdqu;,做到了高度重视、以上率下、严格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多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ldqu;八项规定&rdqu;,严厉整治&ldqu;四风&rdqu;问题,深入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了以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为重点的监控机制;严格落实&ldqu;三转&rdqu;要求,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责任,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常态。
  一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做好民政各项工作付出了辛勤和努力,我代表局党组向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主要是各县(市、区)民政事业发展还不平衡,还需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民政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主线,深入开展&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年活动
  民政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民政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近几年,中央在保障和解决民生问题上出台政策密集,投入大幅增加,前所未有;民政部门职能逐渐强化,作用日益突显;全社会参与对民政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本和力量,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步伐。另一方面,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空前的挑战。上级对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项目不断增多,资金和项目监管的责任和风险越来越大。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一个镇的民政所所长竟然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管理制度上一个小小的漏洞竟然给了一个&ldqu;小官&rdqu;妄为之胆和巨腐之机;民政部门的职能不断强化,服务对象不断增多,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新老政策交替,利益矛盾交织,加之软硬件水平仍需提升,安全稳定的压力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做好民政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如何抓住机遇,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同时,确保廉洁高效和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必须正确面对、深入思考和着力破解的重大课题。面对新的形势,在谋划和研究205年工作时,局党级决定把今年作为&ldqu;阳光民政建设年&rdqu;。会后将专门印发开展&ldqu;阳光民政建设年&rdqu;活动通知,进行安排和部署。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对照全年工作要点,突出阳光民政建设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法治民政的理念,把民政各项工作统筹好、落实好、完成好。
  (一)提高认识,全面理解阳光民政的内涵。建设阳光民政是市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的,对于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依法行政、优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推进&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是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民政事关民生,连接千家万户,一直以来就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百姓疾苦的体察者,是群众生活的贴心人。推进&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必须时刻牢记&ldqu;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rdqu;的宗旨,始终遵循&ldqu;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rdqu;的要求,从群众最希望办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加大惠民力度,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真正把&ldqu;阳光民政&rdqu;作为一项&ldqu;民心工程&rdqu;、&ldqu;德政工程&rdqu;来抓,让群众切身感受到&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带来的实惠和方便。第二,推进&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5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对建设法治民政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要建设法治民政,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就要积极推进&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为民政事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推进&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是廉洁从政的有效手段。&ldqu;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rdqu;。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反腐倡廉最有效的措施。从全国、全省、全市民政系统廉政建设情况来看,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运行缺乏透明度、办事不公开。推进&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有利于解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利于从体制机制上对民政权力运行、民政资金使用予以约束,有利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通过以上这三点,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建设&ldqu;阳光民政&rdqu;主要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方面是建设以民为本、阳光温暖的民政,另一方面是建设依法行政、阳光透明的民政。建设以民为本、阳光温暖的民政是基础和根本;建设依法行政、阳光透明的民政是前提和保障。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进&ldqu;阳光民政&rdqu;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理解阳光民政建设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进阳光民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汇聚力量,让阳光民政温暖每一名服务对象。一是要把常怀爱民之心作为建设阳光民政的思想基础。习总书记讲,民政事业是菩萨事业,做民政工作要有菩萨心。我在去年全市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上就提出,做好民政工作首先要有爱心。常怀爱民之心,是一名国家干部应有的政德,更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必然要求。通过去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家的思想受到了洗礼、灵魂受到了触动,进一步体会和认识到了带着感情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争做尊重群众、爱护群众、服务群众的带头人,体恤服务对象疾苦,倾听服务对象呼声,维护服务对象权益,为我们的服务对象解疑释惑、排难解忧,与我们的服务对象心心相印、同频共振,把我们的民政干部队伍首先打造成一支以德为先、爱心满满的工作团队。二是要把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政策作为建设阳光民政的重要内容。落实各项民政政策既是我们的法定职责,也是传递党委政府温暖的现实举措。我们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落实民政各项政策,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和温暖。要坚持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政策不打折、不欠账,严格执行各项民政政策不掉队、不走样,使民政政策的阳光温暖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和家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惠尽惠。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开辟新路径,探索新模式,把阳光民政的温暖送到服务对象家中、送到老百姓心坎上,使落实各项政策和服务群众的过程更加科学化、人性化、智能化。三是要把带动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建设阳光民政的重要源泉。建设阳光民政既要防止&ldqu;灯下黑&rdqu;,也不能满足于&ldqu;屋里亮&rdqu;。不仅要在民政系统内部搞得有声有色,更要注重与整个社会形成互动。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参与阳光民政建设的积极性,使阳光民政建设的光芒更盛、能量更足。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带头献爱心,扶贫济困;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政策支持、机制创建和典型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中来,形成全民共建阳光民政的良好格局。
  (三)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只有力行法治才能约束公权;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维护公正;只有阳光运行才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民政。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开展&ldqu;阳光民政建设年&rdqu;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努力实现权力规范、公开、透明的工作目标。一是提升民政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坚决纠正拍脑袋决策、凭经验办事的不良习惯和做法,着力提高民政行政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强化&ldqu;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rdqu;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厘清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定职责和权限,对所有适用的民政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和汇总,按照&ldqu;深入学法、办事依法、科学用法、公正执法&rdqu;的总要求和&ldqu;于法周延、于事简便&rdqu;的原则,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和程序,切实做到依据充分、程序严谨、务实管用。二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坚持&ldqu;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rdqu;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全面真实地予以公开。要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平、公正,推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解决,推动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的转变。要逐步扩大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ldqu;三重一大&rdqu;事项,在决策前均要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审核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权力行使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形成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开办理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收费依据、标准和监督渠道。要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及结果。要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细化公开内容,让老百姓看得着、看得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公开事项的监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快实现阳光民政全覆盖。要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阳光就辐射到哪里的思路,对实行阳光操作的事项,依法确权、明责、定规程,排出时间表和&ldqu;路线图&rdqu;,实行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参与度、信任度和满意度。近几年,我们着力完善阳光低保制度,基本实现了阳光低保全覆盖;去年,市局通过实施&ldqu;阳光安置&rdqu;,积极稳妥的完成了202、203年市区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效果非常好。刚才,我们通过吴桥和市局安置科的典型发言,应该对阳光运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年,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阳光运行向民政各个工作领域拓展,进一步完善&ldqu;阳光救助&rdqu;和&ldqu;阳光安置&rdqu;机制,建立健全&ldqu;阳光优抚&rdqu;、&ldqu;阳光养老&rdqu;、&ldqu;阳光救灾&rdqu;、&ldqu;阳光村(居)务&rdqu;、&ldqu;阳光殡葬&rdqu;、&ldqu;阳光社会组织&rdqu;、&ldqu;阳光地名&rdqu;、&ldqu;阳光福彩&rdqu;等十大阳光民政机制。可以说,这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也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机制建设,是民政系统实现&ldqu;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dqu;的重要保证。阳光民政涵盖民政工作方方面面,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建设阳光民政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所以,我们把今年确定为阳光民政建设年,将明年作为阳光民政建设提升年,力争用今明两年的时间,实现阳光民政建设的全覆盖和新提升。
  三、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前,我们一起参观了沧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厅通过图片、文字、影音等现代技术手段,使大家受到了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其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有的还是前些年发生在我们民政系统的事情。因此,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的组织,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落实&ldqu;两个责任&rdqu;,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强化&ldqu;主学、主责、主抓、主率&rdqu;四种意识,统筹抓好组织领导、学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ldqu;一岗双责&rdqu;,切实管好分管领域的&ldqu;责任田&rdqu;;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纪检组聚焦主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二)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不懈的抓好党风廉政教育。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倍加珍惜为党为人民干事的机会,倍加珍惜自己的前程和家庭的幸福,从心底里真正地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做到物质生活简单、人际关系简单;要多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法规和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筑牢民政干部队伍&ldqu;不想腐&rdqu;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阳光民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惠民政策落实、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采购、行政审批和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严格落实年度民主生活会、签字背书、廉政约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做到问责无失、问心无愧,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四、提高能力,锻造一支&ldqu;能干事、敢干事,会干事&rdqu;的干部队伍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是建设阳光民政、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级各单位要通过&ldqu;抓班子、补脑子、压担子、搭台子、拉袖子&rdqu;,全面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努力锻造一支&ldqu;能干事、敢干事、会干事&rdqu;干部队伍。
  (一)要真干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既食俸禄,理当干事。作为一名国家干部,首先要把干事创业当作立身之本,切实做到勤勉敬业。一个真正干事的党员干部,不仅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且能留下一个好的口碑。我到民政系统有一年多的时间,我感到民政系统的干部队伍是一支做事踏实、为人朴实,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队伍。希望同志们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作风,多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我相信,人民群众是不会忘记的。
  (二)要敢干事。市委书记黎光同志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想把沧州的发展搞上去,我们的干部必须拿出一种冲劲、拼劲、闯劲。这一年多来,我们通过不懈努力,保持了全市民政事业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些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与我们敢于尝试、敢于突破是分不开的。大家要坚决摒弃&ldqu;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rdqu;的错误思想,特别是要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绝不是我们不干事、不作为的理由。当然,敢干事不是盲目瞎干,更不是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傻大胆,而是要求我们对人民负责,敢于担当,勇于做事,把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的事情、人民群众期盼的事情干好干成。
  (三)要会干事。做到会干事,就要求我们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要通过抓班子,为干部职工树立会干事的榜样。要通过补脑子,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通过压担子,促使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工作实践,深入工作一线,得到培养和锻炼。要通过搭台子,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让会干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后者追的良好局面。要通过拉袖子,及时纠正民政干部的错误认识、不良作风和不当行为,做到会干事、不出事、干成事。
  五、狠抓落实,推动民政事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如果不抓落实,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阳光民政的生命力也在于落实。展望新的一年,我们定下了许多新的目标、新的举措,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扑下身子抓落实。
  (一)明确责任抓落实。各县(市、区)民政局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年工作总目标和建设阳光民政的总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完成时间以及责任人员,做到人人有责任、件件有落实,确保阳光民政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改进作风抓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坚定不移的整治&ldqu;四风&rdqu;,切实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阳光民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使阳光民政建设更加接地气、顺民意;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不喊空口号,不摆花架子,坚决杜绝文件戴戴帽、制度上上墙、汇报唱唱调的表面文章,努力把阳光民政建设的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举措,真正让老百姓从阳光民政建设中看到&ldqu;干货&rdqu;、得到实惠;要大力弘扬誓争一流之风,立足高站位,坚持高标准,奋勇争先,你追我赶,努力打造一批阳光民政建设的亮点。
  (三)改革创新抓落实。改革释放红利,创新激发活力。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正确认识和科学摆布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之间的关系。&ldqu;法无授权不可为&rdqu;不等于&ldqu;按部就班不敢为&rdqu;。我们要在政策和法律大的框架下,发扬敢干事的作风,善于借鉴&ldqu;他山之石&rdqu;,努力探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新路子。肃宁县在村级民政协管员配备方面就走在了全市前头,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大家应该学习这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为什么我们改革创新的步伐还不够快,就是因为很多时候,我们担心因为改革创新栽跟头,努力为不进行改革创新找由头,不愿意为改革创新&ldqu;出风头&rdqu;。去年,市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低保核查,这种尝试也是一种创新。我想,只要我们遵照客观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切合群众期盼,用脑用心去思考、探索和试验,我相信,在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进行改革创新,是大有可为而且会大有作为的。
  (四)强化督导抓落实。各级各单位在抓落实上,要坚持&ldqu;自查、督查、倒查&rdqu;三管齐下,确保全年工作目标月月有进展、季季有实效、年年有突破。各级各单位要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逐条逐项建立落实台账,定期进行&ldqu;回头看&rdqu;,抓调度,找差距,解难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要深入一线,定期开展全面督查,及时进行重点督查,总结经验,纠正问题,一招不让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和媒体反映,对政策落实、阳光运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205年全市民政工作责任重大,建设阳光民政势在必行。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上下一心,凝神聚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打造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阳光民政,实现民政事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为推进&ldqu;五城&rdqu;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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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2-17 2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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