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了加强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有效开展行评工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广播电视宣传中,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宣传纪律。不报道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二、禁止有偿新闻和虚假报道。坚决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广电新闻单位采集、编辑、播发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广电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采访报道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广电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中不得捕风捉影,不得想象虚构,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歪曲事实,避免报道失实。

三、遵守《广告法》、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播出违规广告和严格禁止的广告。

四、认真抓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落实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工作任务。

五、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秉公办事,公平公正,执法为民。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文明执法,不推诿、不拖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不违反法规乱扣、乱罚、乱收费。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吃拿卡要,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

社会各界人士凡发现全市广电系统违反以上有关承诺的人和事,均可向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举报、投诉。我局接到有关举报、投诉后,将及时调查,如情况属实,将根据有关法规,对违规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对违规现象立即整改。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7 2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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