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诚信服务承诺书

为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服务群众提供公平、公证、公开的诚信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乡人民政府全体干部向社会公开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首问负责制”,不推诿,不扯皮,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为群众提供法规咨询,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让群众满意而归。

二、倡导微笑服务,坚决杜绝“们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三、对待群众来信来电反映或举报问题,我们做到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做到受理有反映,处理有结果,尽量使群众满意。

四、严格执行乡干部职工分工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五、切实加强工作巡查。采用不定时巡查各部门,确保工作时段无空隙。

六、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决不放任,不办人情案,不包庇纵容。

七、坚决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严禁为违法行为说情或提供保护。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可及时向乡党委人民政府直接投诉。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5-20 12: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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