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安全感暗访测评实施方案

2010年猇亭区公众安全感暗访测评实施方案 根据区综治委统一部署和《猇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民意测评工作在区综治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区综治办牵头具体组织实施。 二、测评方式 本次测评方式为电话测评。区综治委负责协调移动通信部门提供在我区注册的移动电话号码库,测评对象按照纯随机原则抽取100人进行电话测评。 三、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在我区常住的16周岁以上的公民。测评的内容主要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我区社会治安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直接感受与评价。 四、调查时间 自9月份开始至今年年底,每月测评一次。调查时间每月20日集中进行电话测评。 五、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群众对本地治安状况的直接感受、社会治安状况总体印象、社会治安状况变化情况、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程度、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政法机关作风和执法质量以及我区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7个方面。 六、分组安排 此次测评由区综治办从综合治理成员单位(除公、检、法、司外)抽调4人组成测评组具体实施。电话测评分4个调查小组同时进行,每组负责测评25人。 七、办公地点 电话测评调查集中在政法委会议室统一进行。 八、办公设施 为确保调查的严密性和真实性,需要增设两部录音电话机。 九、质量控制与纪律要求 1.调查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3-01 23: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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