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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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xx市工商局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xx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增添光彩,现就20x年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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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20x年,xx市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中央、省、市文明办及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按照&ldqu;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rdqu;的总要求。以持续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工商为目标,以工商所、企业注册窗口、235指挥中心为重点,围绕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这条主线,围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为载体,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着力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着力确保职责到位,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为建设东亚文化之都,为打造xx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和生态宜居幸福城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彰显工商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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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点
(一)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召开全国&ldqu;两会&rdqu;和省、市党代会精神,通过举办讲座、学习会、研讨会等活动,宣传中央、省、市相关重要决策部署,把广大工商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建设&ldqu;四型工商&rdqu;的目标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推动xx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践中来,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可持续动力。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意见》,让&ldqu;三个倡导&rdqu;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融入各业务工作中,融入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推动核心价值观学习践行制度常态化。积极培育机关精神,教育引导全市系统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理想信念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商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
3.开展xx工商文化体系建设活动。加强工商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有力推进xx工商文化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工商文化中心阅览室为活动中心,成立读书沙龙等小组,开展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和队伍凝聚力,干部队伍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参与省、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推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的感人事迹、崇高精神,树立有德光荣、崇德向上的鲜明导向。
(二)围绕迎接各项文明创建检查工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4.全面抓好示范点(窗口)创建工作。进一步抓好省、市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建设,加强督查和指导,加强明察暗访,加强整改提高,使示范点在建设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工商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认真总结省级&ldqu;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rdqu;、&ldqu;模范窗口&rdqu;、&ldqu;甲级达标检查大队&rdqu;规范化建设的经验,继续开展各类规范达标示范、模范创建&ldqu;回头看&rdqu;工作,建立健全规范达标示范创建常态化制度。同时,注重规范达标示范培育工作,推动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发挥。
5.开展系统&ldqu;文明创建提升年&rdqu;活动。20x年,新一届文明单位、新一届省文明行业创建将进行新一届创建工作。我局要高度重视,对照各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福建省文明行业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要求,抓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确定的重点,认真总结204年开展总评验收时的经验与不足,针对薄弱环节,积极有效进行整改,努力确保各项测评指标不遗漏、不丢分,做好迎接新一届创建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全面推进&ldqu;人民满意单位&rdqu;创建活动,主动向当地人大部门汇报,积极申报创建,打造好&ldqu;人民满意&rdqu;品牌。
6.加强环境秩序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多种途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守公共文明礼仪,文明执法,自觉做到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深入践行&ldqu;马上就办、办就办好&rdqu;,不断提升我局工商窗口服务的质效;继续参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带头落实门前&ldqu;三包&rdqu;责任制,持续做好本单位内设科室、窗口、工商所的亮化、净化工作,确保系统各单位形象整洁、明亮。
(三)围绕推进职能工作深化落实,确保职责到位
7.推进年度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持续推进&ldqu;四型工商&rdqu;建设目标,全面加强法治、信息化和干部队伍&ldqu;三项建设&rdqu;,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具体工作中,努力营造&ldqu;三个环境&rdqu;,在服务xx打造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和生态宜居幸福城的改革发展事业中体现工商新作为。
8.落实各级文明委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分解任务。进一步落实省、市文明委&ldqu;十二五&rdqu;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分解任务,进一步落实好各级文明创建中工商部门负责的分解任务。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水平;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落实&ldqu;严管&rdqu;责任,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经营者失德失信行为,广泛指导企业、商场经营户诚信经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探索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培育诚信文化;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加强网吧市场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强化对新闻媒体不良广告和虚假违规广告清理整顿;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提高公民守法意识;积极探索加强新兴领域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四)围绕常态化机制建设,深化志愿服务活动
9.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认真贯彻中央办《关于推荐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推动机关各单位建立健全注册登记、活动记录、教育培训、保障措施、激励制度等志愿服务相关制度,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工商系统志愿者队伍。及时开展志愿者服务,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志愿者撰写志愿心得,汇总编印《续写雷锋日记》。积极培养志愿文化,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0.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贯彻《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推动全省工商系统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实施意见》(闽工商人〔20x〕238号)要求,落实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开展&ldqu;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rdqu;,积极开展&ldqu;岗位学雷锋&rdqu;、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做奉献,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和扶残、帮困、助老、助学、助企等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全市系统营造&ldqu;学习雷锋,争做志愿者&rdqu;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应认真对照要求,制定年度活动方案,做好活动记录与总结,确保各项硬性指数达标,巩固精神文明工作成效。
.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进一步贯彻中央&ldqu;八项规定&rdqu;与省工商局&ldqu;十条纪律&rdqu;,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深入贯彻中央&ldqu;八项规定&rdqu;的实施意见》(闽工商综〔20x〕76号),深入开展&ldqu;讲文明树新风&rdqu;、文明餐桌等活动,在我局大兴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廉洁从政之风和低碳环保之风。积极参与xx市&ldqu;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rdqu;活动,充分发掘我局日常生活中的好人好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积极开展&ldqu;我们的节日&rdqu;主题活动,在重大和传统节庆期间举办相应的活动,倡导尊重传统、不忘传统、传承传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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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主官主抓的责任要求,进一步完善&ldqu;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系统积极参与&rdqu;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一起督查考评,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构,加大经费投入。要认真做好迎接今年创建新一届文明单位各项工作,在创建中存在明显不足、成绩落后、被严重扣分或者被通报、影响全市系统总评成绩等情况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该单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届期内不能评先评优,同时扣发该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奖。
2.明确思路,扎实推进。要继续以&ldqu;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服务窗口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示范点)活动,在基层所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在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全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rdqu;的创建思路,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系统党、工、青、妇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作用,扎实开展好基层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认知感和参与度,不断扩大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凝聚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各类文明创建测评体系要求,扎实做好各自负责的工作,注重日常工作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与报送,以全面细致的工作责任心做好迎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验收工作。
3.大力宣传,加强沟通。要综合运用各类宣传报道媒介平台,广泛宣传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服务发展、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参与社会管理等职能领域以及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服务xx&ldqu;金改区&rdqu;、&ldqu;综改区&rdqu;建设中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与显著成效,努力拓展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部门形象。要强化同属地文明办的联系与沟通,主动争取其对工商文明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形成精神文明创建合力。
4.增进水平,力争突破。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争创一流、敢于超越、好上加好的信心和勇气,勇于创新和突破,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增强创建水平,持续提升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人民满意单位的影响力,在既已取得的创建成效上争取更大的成绩,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福建省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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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2-24 18: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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