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关于“严以用权”专题辅导报

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是指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我的认识,要做到严以用权,既要树立严以用权的观念意识,更要建立健全规范约束用权的规则制度,让规则制度成为严以用权的刚性保障。  一是严以用权要求我们首先厘清政府的权力清单。  过去,在政府履职层面,特别是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政府一贯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当菜买、又当大厨,有时还当店小二。究其原因,是因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厘清。作为施政者,我们的法治理念、法治能力、法治方式准备不足,对法治新常态下如何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显得有些本领恐慌,不知如何担当。在部门履职层面,往往存在权责不清、权责错位现象,遇到好处就越位、就越权,遇到矛盾困难就退避三舍、怠于作为,或者将矛盾上交。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就要求我们,一要在施政本领上变经济管理为法制治理。在自己职责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24 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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