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报送县政府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落实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关于县政府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一)加快村邮站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一站式公共和社会服务平台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上报村邮员的通知》,完成各乡镇00名村邮员的选聘工作并已备案;二是组织召开县村邮站建设工作部署会暨村邮员培训班,完成村邮站选址及村邮员培训工作;三是按照省村邮站建设标准,完成00个村邮站设施设备安装工作及投递工具摩托车发放工作;四是按照《省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村邮站设施设备验收工作,我县00个村邮站已于9月份投入正式运营。截止8月底,经省委督导组检查,村邮站建设进度在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中排名第。

(二)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落地,淘汰落后产能,努力实现万元GDP能耗为04223吨标准煤,确保实现能耗下降365%的目标落后情况

204年上半年,我县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285%。一是出台《自治县204年节能行动计划》,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各乡镇、重点用能单位,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合作,统筹推进,有效地推进了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制度,坚持能评前置审批,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截止目前共对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三是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监督,严禁死灰复燃,截止目前我县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未出现死灰复燃情况。四是加快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淘汰33台在用的落后电机,更换33台高效节能电机。五是协助省节能监察大队对宾馆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专项监察,提高宾馆用能效率。六是开展好20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能源资源国情,强化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七是开展全县节约用电工作专项检查,推进节约用电在全县各级公共机构的落实。

(三)加快绿色照明改造,完成公共机构办公区、室外及公共场所大型建筑照明改造任务,推广节能灯落实情况

全县公共机构照明灯具共0496盏,已全部改造。其中:8397盏灯管更换为T5灯管(300盏)和T8灯管(5297盏),2099盏灯泡全部更换为节能灯。全县公共建筑照明灯具共703盏,已全部改造。其中:9盏路灯全部更换为LED灯,584盏景观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灯。采取县财政配套补贴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推广7万只节能灯,完成年度节能灯推广任务。

二、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大力精简各项会议,严格会议审批,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开支,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为止,我局上报和发文共52个,印发简报70期,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0%,进一步改变了过去会议过多、文件简报过多的状况,促进了领导作风的转变。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我局不存在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条规定”和县委“二十二条规定”,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节约,节省开支,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培训考察坚决不组织、不参加。同时,明令禁止工作人员在下基层调研和督查过程中接受土特产、礼品和礼金。没有发生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在安排公务接待上,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楼堂馆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局机关车辆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一车一档,要求所有公务用车在上班期间除了保障领导公务活动以外,节假日期间将所有车辆集中存放管理。《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办发〔204〕26号),及时召开会议就我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局所有办公室,实地测量、认真核算办公用房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分级别、分岗室核算控制面积,按要求绘制平面图,填制清房办印制的各种表格,对超标的办公用房及时制定整改清退方案。目前,局办公用房均未超标准。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三公”方面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安排公务接待上,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截止今年7月份,我局“三公经费”与203年同期相比下降4460%,取得一定成效。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我局不存在“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我局不存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

(八)整治群众办事难。我局不存在群众办事难问题。

(九)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我局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十)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我局不存在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十一)整治拖欠群众欠款、克扣群众财物。我局不存在拖欠群众欠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十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我局不存在“会所中的歪风”问题。

(十三)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我局不存在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问题。

(十四)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我局不存在奢华浪费建设问题。

(十五)清理调整“裸官”。我局不存在裸官问题。

(十六)整治干部“走读”。我局不存在干部“走读”问题。

(十七)整治“吃空饷”。我局不存在“吃空饷”问题。

(十八)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我局不存在“红包”及购物卡问题。

(十九)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我局不存在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

(二十)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我局不存在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二十一)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我局不存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

(二十二)整治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对村邮站建设和膜法饮水建设跟踪督察,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膜法”饮水工程已于8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全县00个村邮站已于8月底建设完成,9月初正式运营。截止8月底,经省委督导组检查,村邮站建设和“膜法”饮水建设进度在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中排名第。

三、制度建设计划落实情况

(一)《自治县工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情况

为培育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工业企业发展,保持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我局起草了《自治县工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4年7月9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照各方面的意见,又进行了修改。9月25日,《暂行办法》原则通过204年第十三次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要求,我局与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共同审核修改,修改后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2-25 1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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