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报告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强调,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是党员干部的标杆,教育实践活动走不走过场,关键在一把手。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一把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率先垂范,注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抓组织,明确职责带好头。

司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深刻认识到抓好组织领导工作的重要性,只有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才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有序开展。首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全局实践教育活动的具体开展,明确了“一把手”作为全局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次是要求各党总支成员要肩负起督促和指导分片联系点活动开展情况,明确了总支成员的责任。第三是要求各党支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好本支部各阶段的活动,明确了各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支部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责任。

二、抓思想,学习教育走在前。

局党总支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局党总支专题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会议、局领导小组会议等,并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要求,率先开展自学,系统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基本理论、各级领导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讲话精神以及各类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材料,并一一做好学习笔记,确保从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每次学习,他皆精心设计、作出安排、抓好落实,第一个带头发言,谈认识、讲体会,学习结束前作总结发言,提出下一步学习和工作要求。他还要求党组成员完成好“规定动作”,要就重点学习内容做出标记、批注或者撰写心得体会。在注意抓好局总支“点”上学习的同时,他还注意抓好基层党支部“面”上的学习,要求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为教育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同时,还带头进行宣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带领领导班子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并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了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座,带动了全局党员干部学习的热情。

三是抓走访,深入基层听真言。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态度,带头把思想亮出来,带头去基层找不足。3月3日,局长带着部分班子成员上门走访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仙社区、司法所、司法所等单位听取意见,广泛征求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他还深入到每个党支部集中学习现场,在与各党支部学习的过程中听取大家的意见。通过向全市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基层干警和律师代表开展座谈,真正做到了“开门听真言,广泛求意见”。

四是抓整改,即知即改见成效。

虽然现在是实践教育活动的第一阶段,但针对在走访过程中收集的一些可以马上整改的问题,陈局长不等不靠,马上整改解决。在走访基层司法所的过程中,各所普遍反映每年的办公经费不足,很多业务工作不便开展;基层年轻人比较多,经验有些不足,碰到疑难、突出的矛盾纠纷不知道如何解决,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如何对接回来后,陈局长立即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出一些措施:一是加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调动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局班子会议决定将办公经费向基层司法所倾斜,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经费投入,下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所办公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取消原有的人头经费报销制度,年初按照一、二、三类司法所核定下拨经费,年终再按照《基层司法所204年度考核内容及办法》对司法所进行考核评定等次进行经费奖励。另外,为了方便服务农村群众,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方面调动基层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所作用,我局将省厅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局机关一部不留全部配发给基层司法所使用,并制定《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确保执法车辆专车专用。二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司法所了解工作动态,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督促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深入推进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三是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今年司法局将开展了“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以社区为平台,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体,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结对,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为实现“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民主法治社区”发挥积极作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8 22: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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