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政风行风整顿工作总结

203年以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在王局长为核心的新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新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三服务”主题活动,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发展意识、执行意识,紧紧围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工作,按照“抓效能强作风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政风行风集中整顿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

(一),精心部署开展政风行风集中整顿活动

我局为了加强对政风行风集中整顿活动的领导,3年初,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订了《县质监局政风行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党组书记胜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定由纪检组长负责活动集中整顿的日常工作。为落实责任,规定一把手对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活动的具体任务分解给班子成员和各个部门负责人,为政风行风集中整顿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了责任体系。为确保集中整顿活动紧扣中心工作,我局新任局长、党组书记胜同志上任伊始,主动拜访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诚恳征求上级部门对质监局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市局总体部署,我们全面开展了“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坚决做到作风整顿活动与服务企业工作两不误。同时分局领导积极开展工作回访,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到乡镇政府、街道办和企业征求意见,询问我局干部职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作为的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报、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三服务”主题活动部署,我局研究确定服务对象企业,及时联系沟通,了解企业所需,努力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通过一系列的走访和联系,消除了质监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以及质监局和企业之间因为法律法规不理解导致的误会,同时对他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一一作了解释和答复。

(二)、转变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

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不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工作力度,切实转变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整顿活动期间,我们对企业和消费者的服务需求也没有任何的耽误,并提出了“保姆式服务”理念,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企业和群众到质监部门办事实现“只进一扇门,办事找一人”,质监工作人员到企业办事要求“要进企业门,先找政府联络员”,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头进企业、多头监督的局面。

对企业实行“行风监督卡”制度,实行挂牌服务,制作印有质监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以及部门职能职责和相关服务内容的“行风监督卡”,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发放给企业,并通过“行风监督卡”进行回访、巡查,这样既方便了企业与质监部门的联系沟通,也有利于接受群众对质监人员工作情况的监督。

(三)、解决混岗问题,规范人员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内部行政管理,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队伍素质,提升技术机构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局“双基”建设和有关规定,胜局长带领班子其他成员深入了解调研,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订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意见,对分局专业化人才的分布和人员结构进行合理整合,并按照编制管理确定的原则实现同岗同酬,从真正意义上做到“任人唯贤”。此次岗位调整共调整33人。通过解决混岗问题,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岗位职责的认识,为发挥两个技术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了条件。理顺人事关系后,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对促进质监局的和谐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四)、强化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做好技术保障

、至6月下旬,质监所出具检验报告47份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无一复检、投诉。为迎接国家局对检验机构的检查,开展了实验室内部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积极进行整改。5月份先后派出4名检验人员分别到市质检所和济阳县质检所进行建材和化工方面的培训学习,在食品检验方面采取内部培训的方式对新到检验岗位上的5名同志进行了业务培训。截止目前质检所业务收入0994,比去年同期增长2037%

2、计量所主要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对23台电子汽车衡进行了检定。对超市、商店、农贸市场、煤气站等620余台在用电子秤、台秤、案秤等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检定。并抽检了3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维持了正常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二是对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全部进行了注册登记,对力诺玻璃、力诺新材料、科源制药,齐鲁宏业、山水水泥、胜利油田二矿等重点企业及事业单位在用的360余块压力表,进行了检定,确保企业生产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另外在6月中旬,计量所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审。截止目前计量所业务收入26780,比去年同期增长4087%

(五)、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核查评价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县食品企业实际现状,制定了全年监督检查计划和检验计划,并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对区域内2家食品企业进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评价、核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都已全面整改。上半年帮助家食品企业顺利换证。对全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分局食品科共出动工作人员60余人次积极开展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调查摸底及各专项整治活动。

2、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一是在认真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五一”、以及“安全月”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上半年以来,现场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0家,共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发现一般隐患6起,整改6起,实现隐患整改率00%。三是开展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材料800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起。

3、组织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查处和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生活饮用水加工黑窝点家,同时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和产品列入专项整治的重头戏,对郑路镇密目网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三是严格执法,攻坚克难,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开展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找准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查大案、端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起,结案4起,其中现已结案对建筑材料的违法案件罚款数额高达5万元,创造了我局单起执法案件罚款数额之最。另有现场处罚案件7起。截止目前,稽查队业务收入24023,比去年同期增长462%

4、充分发挥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03年上半年我局始终坚持“四项服务”的工作准则,始终坚持“质量强县”的工作方针:一是积极推进各项名牌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名牌申报工作。目前全县有2家企业申报了省服务名牌,4家企业申报了市名牌产品,2家企业申报了市服务名牌,齐鲁宏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申报了省名牌产品。二是完善代码窗口建设,提升质监服务形象。203年上半年,我局代码窗口共办理业务007个,其中年检580个,新办205个,变更36个,换证59个,废置25个,迁出2个。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县企业的发展。截止目前,综合业务科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收入578,比去年同期增长70%

5、立足服务企业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局紧扣质监中心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上半年共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56篇,其中涉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稿件72篇,主要工作:一是加强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共发布信息93余条。二是开辟了日报新宣传专栏,及时宣传了我局“三服务”主题活动情况。三是注重向主流媒体报送信息突出宣传重点,扩大宣传范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203上半年,分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局党委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自觉自律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两大安全仍存在监管不到位情况存在,其外部原因是职能交叉、体制不顺;内部原因是监管范围逐年增大,经费不足,监管手段不高;还存在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三是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水平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四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外部执法环境面临诸多困难,执法装备配置不到位,整体合力发挥不够;五是服务企业的主动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对质监部门的职责、任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上述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大对分局的资金支持。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进度缓慢,计量、质检两技术机构检测检验设备投入严重不足。二是加大对分局技术支持,在人员培训,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与政策上的倾斜。三是建议当地政府加大对“质量兴县”工作的宣传、引导和投入,积极营造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社会氛围。四是在行政执法方面,建议市县两级稽查机构加强联动配合,针对热点问题进行市局下查和异地互查工作。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集中整顿活动

2、全力以赴协调促进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工作。

3、稳步推进各项服务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质量提升活动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对名牌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

4、提升技术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加大计量检定、产品检验工作力度;二是做好计量、质检新项目认证评审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5、全力推进标准化、计量惠民、能源计量工作。督促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规范运行。进一步落实能源计量和计量惠民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

6、立足行政执法,净化消费市场。严格落实源头监管和打假责任制,围绕社会关心关注的民生产品,加大执法力度。

7、扎实开展“两大安全”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1-28 13: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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