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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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问责条例》、省委《关于贯彻〈*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xx委发〔206〕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xx委发〔204〕8号)、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xx委办发〔205〕x号)、《xx市委、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x委办发〔207〕x号)和《关于印发〈xx县委、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惠委办发〔207〕5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班子责任清单(项)
局党组班子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实施党内法规制度,特别是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确保令行禁止。
2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落实“五抓五看”主体责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廉政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每季度组织次廉政教育集中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把党规党纪、廉zd规以及从政道德、“三严三实”,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4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重要制度。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本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本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5加强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教育系统党风政风、教风学风。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管好管严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加大中小学有偿补课、有偿托管等热点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6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深化教育系统党务、政务和办事等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权力阳光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补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制度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支持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7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支持纪检组履职。支持局纪检组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优化执纪执法环境,推动执纪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增强局纪检组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9支持和配合上级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t;的实施办法》,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严格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0主动接受监督并报告工作。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2月30日前分别向县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局党组成员每年带头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主动接受局纪检组的监督。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5项)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具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加强研究部署。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围绕教育系统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提出薄弱问题的整改措施方案。每年亲自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
2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党员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导并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对学校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到位。
3支持纪检组执纪。主动接受和支持驻局纪检组对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人员进行纪律审查,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4主动接受监督。模范遵守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向县委、县纪委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
5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5项)
局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加强研究部署。按照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听取工作汇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各股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监督管理。带头开展廉政宣传、廉政承诺,对分管股室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廉政谈话。及时了解和解决所分管的业务工作中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
3支持纪检组执纪。对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和股室的案件查处工作及时过问,大力支持、积极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查办工作。
4主动接受监督。模范遵守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局纪检组班子责任清单(0项)
局纪检组班子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加强组织协调。贯彻县委、县纪委和市教育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事项和问题。
2强化监督问责。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加强对基层学校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机关各股室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进行问责追责。
3协助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落实。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促进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和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系统干部廉洁从教,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落实。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局党组和各股室、基层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情况及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行为。
5严格纪律审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纪律审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县纪委查处教育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问题。重点审查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违规招生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对腐败案例多发和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学校,坚持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责。
6加强作风监督。开展对基层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督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隐身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坚决查纠不正之风,深化机关作风和教育行风建设。
7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秋季学校班子调整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8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加快推进暂存件清零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通过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纪律轻处分等方式,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9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整改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局机关和基层学校整改到位,并完成由局纪检组承担的整改任务。
0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遵守党规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相关制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9项)
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第一责任人责任。
协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教育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落实。
2认真落实县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加强对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部署落实的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3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4坚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及时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5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6加强对局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报告。
7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策,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带头勤政廉政,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9带头改进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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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22 2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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