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责任状


&bsp;&bsp;&bsp;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二、本责任状由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年底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考核验收。

三、执法效果明显,被市级以上机关评为先进的逐级加2分。

四、本责任状实行百分考核制,基本分为00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年底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单位,达不到9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年底考核时,每一个考核项目的扣分,均以扣完该小项的基本分为止,而不需要扣完大项的基本分。

五、本责任状实行奖罚兑现。区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全年评奖资格,情况严重者通报批评。①责任单位出现执法犯罪和行政赔偿500元以上的;②行政执法中有严重侵权越权行为的;③全年没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如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得好的除外。

七、本责任状年底考核时,以书面材料为准,没有书面材料的视情况扣分。

八、行政执法单位应根据本部门执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好制度和措施,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九、本责任状从签订之日起实施,有关事项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这篇鹤城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责任状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法律文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4 17:02:06
上一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群众路线承诺书
下一篇:鹤城区依法行政责任状
网友评论《鹤城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责任状》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