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款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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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款分割协议

甲方:王XX(死者父亲)
乙方:李XX(死者妻子)
丙方:王XX(死者儿子,抚养人李菊代理)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肇事方赔偿款总额伍拾柒万元,安葬费、事故处理生活费、医疗手术等共花陆万元,剩余伍拾壹万圆由三方共同分割。
二、甲方分得拾肆万元。为了照顾媳妇李XX、孙子王XX,甲方自愿承担王XX死亡前一切债务偿还。
三、乙方分得拾陆万元,用于母子两人生活所需费用,孩子由李XX抚养监护。在抚养期间不得给王XX更名改姓,更不能将王XX送给他人。
四、丙方分得抚养费贰拾贰万元。鉴于孩子没入户口,此款以抚养人李XX名字存入,由丙方大伯王XX设密码监管使用。两人负责抚养费的合理使用增值。若抚养人放弃抚养权,抚养费如数交给另外抚养人。
五、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持一份,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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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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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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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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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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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08 16: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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