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量化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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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量化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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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班级管理效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现依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办法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管理采取计分考核法。每生每学期基础分定为60分。依据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纪律、卫生、生活及社会实践等六个方面的表现情况予以加分或扣分。低于六十分为差,60分-74分为中,75分-84分为良,85分以上为优。月底进行小结予以公布,期末进行总结,作为评选助学金、评优和奖罚依据。

二、加分:

、&bsp;全勤:一月内无请假、迟到、旷课、早退现象的。(+2)

2、&bsp;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为班级争得荣誉的,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优秀奖(+2)。能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3、&bsp;考试总成绩班内进入前五名,第一名(+5),依次递减。

4、&bsp;宿舍卫生检查评比连续三次得96分以上者舍长(+2)成员(+)。

5、&bsp;受学校通报表扬的(+3/次)

三、扣分:

、&bsp;迟到:预备铃响之后进教室,早退:下课前出教室(-2/次),旷课(-2/节)。

2、&bsp;不服从任课老师的调配与管理,顶撞任课老师并与其发生争执(-3至-5),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顶撞班干部的(-2至-4)。

3、&bsp;一周内未按时完成各科作业的(-/次)

4、&bsp;未按要求参加学校或班里的各项集体活动者(-2)。

5、&bsp;被评为最差宿舍的,舍长(-3)&bsp;成员(-2)

6、&bsp;被学校通报批评者(-5),给予警告处分者(-8),给予严重警告者(-0),记过处分者(-5),留校查看着(-20)。

四、奖罚制度

、&bsp;每年评选的先进个人,从班级综合考核分良好以上中产生。

2、&bsp;综合良化考核分过低者,取消助学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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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7 11: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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