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商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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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商户须知

企业理念

共同繁荣、携手迸进。

企业精神

准则;勤勉努力、励志革新。

目标:致力打造最先进、最专业、最大规模的电子市场交易平台。

精神:团结务实、踏实进取、追求卓越。

第一章

总则

欢迎加入xx头电子城这个“大家庭”。从此,我们将一起来打造中国最先进、最专业化的电子交易品牌。我们携手迸时,从细微处着手,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用最先进的管理模式,最具人性化的各项管理制度来共同维护,共同努力,达至共赢。

第二章

启封场制度

为保证非营业时间里市场内财物和设施的安全,特实行启封场制度:

一、营业时间:早上09:00至晚上8:00(如有更改,则另行通知)。

二、启封场的时间和范围:

、封场时间:每天营业终了后20分钟至次日营业开始前20分钟之间,封场范围包括二、三层的营业大厅、仓库、办公室等;

2、营业时间:每天营业前20分钟,即上08:45各商户的经营人员及业主的管理人员等凭由本市场统一制作的工作牌从大门进入,即开始当天的经营准备,如货物、样品的摆放、清洁经营场地;

3、上午09:00正式营业,晚上8:00后由本市场内广播通知退场,各商户营业人员应做好拉闸断电、清收货物等退场准备,开始按顺序退场。

三、参加启封场人员

由市场管理处与保安部共同负责封场及启封,各商户要积极给予配合。

四、封场顺序及标准

、商户必须办理工作证,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凭证工作人员可提前20分钟进入市场,并于09:00做好营业准备工作。

2、每日营业结束,20分钟之内各商户要对本户进行安全检查,且专职保安员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复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3、封场保安员由上至下逐层进行检查,要按预定线路一字排开,仔细检查,各商户的保险柜台是否锁好,各商户的门窗是否锁好,各商户的电源、火源、有无藏匿人员及危险物品。确认有无异常情况后,方可退出封闭楼层,并做好记录,在此期间,各商户最少要有一人配合,以便整放。

4、保安员在封场期间,如遇有警报,保安部当值主管有权临时启封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处理(需有二人以上前往),并做好情况备案。

5、离场时,商户应将营业场地覆盖好,并将所有贵重物品锁入柜中或带离市场。

五、启封程序及标准

、启封时由保安部值班主管带队,按预定路线从下到上,从外到里逐层启封,并做好记录。

2、行政清洁队在启封检查完毕后,方可进入营大厅打扫,与些同时,值班保安须在营业大厅内巡视。

3、各商户营业员及业主管理人员在营业前20分钟方可进入本市场。

第三章

商铺租赁管理制度

一、租赁合同期满,如需续租的话,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权,再续签新的租赁合同,如不再续租的话,商户迁出后一个月内,经本电子城市场管理处确定商户没有任何违约及没有造成财物损坏、没有欠缴费用,如无顾客索赔、投诉等问题的,本市场管理处在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商户合同保证金。

二、租赁期内,商户不得擅自将铺位转租、转租给其他方,并不得与其他商户交换场地,否则同由此产生的索赔和其它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该商户承担。

三、严禁场内炒铺,如商户所租的铺位转让他方的,必须报管理处登记,管理处须了解新租户的经营范围后,再行处理。经管理处再转给新的商户后,原商户合同保证金确认没有利益冲突的,可在一个月内退还。

四、续签新租赁合同时,本市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增减租金及管理费用。

第四章

用电、网络管理制度

—、市场内各商户不得自行乱拉电源线,如有需要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用电安全的情况下,经管理处审核后,由管理处指派工程人员负责拉接,由此所需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负责。

二、柜台类型的铺位内用电负荷不能超过500W,房间类型的铺位内用电负荷不能超过500W,以避免因线路负荷过大发热而引起火灾及造成其他的损害,否则一切后由该商户负责。

三、市场管理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进入商铺内检查用电器具。如发现隐患,要即时排除,如果是由于商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检修费用由该商户承担。

五、如需开通电话和宽频网络的,先向市场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代办有关手续,所需费用按国家相关部门收费标准由用户承担。不得乱拉、乱接电话线,如有需要应向管理处申报,再行解决。

六、房间类铺位安装有独立计量电度表,铺位内用电别行计算。(管理费22元/每平方,空调费用已计入管理费内)。柜台类和卡位类用电计入管理费(管理费22元/每平方,)里不另行收取,但最多每月不能超过50度,超过该数字的电费则由该铺户主按电费收取标准交付。

第五章

广告、张贴物、宣传品的管理制度

一、本市场在各类铺位有专门指定的区域作广告用,(如大铺的门楣柜台类货架上的广告牌),由商户自行设计,按管理处规定的统一尺寸制作企业标志或企业名称,制作安装费用由商户负责。

二、公共区域和大铺外墙等不得擅自装设或张贴广告位,违反者,市场管理处有权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商户交付。

三、广告建筑外墙和内墙明显位置有广告,场内商户有优先租用权,费用另议。

四、商户为促销推广发放的宣传品,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内发放,如确有需要,须经管理处批准。

五、市场二层大堂为品牌促销区,商户需使用大堂举行促销活动的,需向管理处申报,并由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六、室外广场为大型促销活动区,商户要使用须向管理处报批,由管理处安排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

&bsp;货物摆放及公共区域的管理制度

为保持市场内的整洁,维撤市场的品牌形象,做到文明经商,特制定如下摆放规定,各商户必须遵守。

一、商户所租用的经营区域内,木质陈列背柜上方不得码放任何物品,柜台区域内堆放货物高度不得超过4米,玻璃柜上商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05米,应以不影禹邻近柜台经营为原则,房间内不得用于存货的仓库而无人经营。

二、各商户的经营(主要是货物陈列及摆放)不得超越所租用的区域,即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作储存或陈列货物之用,影响其它商户的利益。

三、不得利用功放设备高声造势,所有有扬声功能的设备要严格控制音量,以不影响场内广播系统的播音和对其它商户产生噪音滋扰为准,以免影响公共环境及其它商户的经营。

四、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前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违反者管理处有权没收和处罚。

五、严禁在公共设施前摆放任何物品,违反者管理处有权没收和处罚。

六、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宠物带进市场。

第七章

经营分区管理制度

一、二层经营范围

、各类电子元器件;

2、仪器、仪表、电子工具及配套器材;

3、电子生产耗材、辅料;

IC类。

二、三层经营范围

、电脑整机、电脑配件;

2、电脑及办公耗材;

3、电脑软件;

4、网络设备;

5、监控通讯设备。

三、分区管理制度

、各商户在租赁铺位时,须如实明确告知所经营商品的类别,以便按类别范围进驻相应的分区,从此以后只能经营该类别范围的商品,如要转租或承包给第三者经营的,必须继续遵守这一规定。

2、各商户所经营的商品类别,必须符合该区所制定的经营范围,如有不符的,管理处有权督促整改,无效的可撤消该户的租赁权,并按违约处理。

3、为了扶持二楼和三楼品牌区、专区,区中各商户可以按所经营品牌的风格和特色,以及商标规格等来装修铺面,即以专卖店和连锁店的形式经营。如之间要转换经营其它品牌的,需经管理处同意方可实行。

第八章

停车场、货物装卸管理制度

一、广场的大门停车场不能停放大型货车(载重量4吨以上),违者停车场保安可拒绝进入。

二、停车场划分有轻型汽车停车位,摩托车及自行车停泊区,商户驾车进入要听从值班保安员的引导进泊相应的停车位,不能自行随意停泊,划分为管理处的停车位,只准管理汽车进泊。

三、市场营业期间,暂时规定对客户和商户均免费泊车,但如需过夜,则以0元/辆的标准计改过夜泊车费,并同时到管理部登记。

四、客户装卸货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区域进行,要听从值班保安员的指挥,商户必须派人员在场协助督管其搬运工作。一切因运输、装卸不当而造成货物及公共设施损坏及人向伤害的,相关责任及赠偿由该商户负责。

五、商户在市场内运送货物必须使用手拖车,未经允许不准使用其它运输工具在市场内运送货物。

六、一切货物运输需使用电梯的,只准使用指定货物,不准利用客梯和手扶电梯作货物运输之用。

七、所有需装卸的运输车辆到场装卸货物时,各商户要派人到场协调,使其装卸及运输作业迅速完成,运输车辆装卸完毕即走,以免阻碍后来的装卸作业。

第九章

装修管理制度

一、在市场内部装修开始前5天内,市场管理处会逐个通知已在本场租有铺位的商户,一起来协调好装修事宜,尽量在不影响整体风格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商户的个性化要求。

二、需自已设计和施工的部分装修,要经市场管理处审核方案后,方可施工,同时不得影响市场整体风格和其它的商户利益,装修费用由该商户自理。

三、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大小,从而影响整体布局。

四、所有装修必须在开业之3天前完成,开业后的三个月内不得有任何白天性的装修施工,特殊情况,也只能通过管理处批准后夜间施工作业,并由管理处指派相关保安员进行现场监督。需要更改原装修的,需在开业之日的三个月后才能进行,便必须经管理处同意,在不严重影响其它商户经营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间施工,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批准同意即可。

第十章

商户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xx头电子城的信誉,以诚信为本是场内各商户经营行为的准则,以图一时之利而损害整体的名誉,本市场是绝不妥协,一切的出发点是基于整体利益为依托。

一、首先本场尊重商户的一切正当的经营权利,并加以大力支持,不干涉商户正常的经营活动,但各商户在所租商铺内经营,应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允许的铺内经营方式,遵守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合法合理经营。

二、各商户经营人员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商户自负。

三、各商户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文明经商、公平竟争。严禁销售盗版、黄色光盘和违禁电子出版物质等违法物品。商户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商户自负。

四、各商户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销售政策。实事求是地宣传介绍商品,所定价格要公道合理,一律明码实价,不要误导顾客,尽量与顾客建立互信互利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

五、各商户营业人员要求着装干净整洁,仪表仪容要自然大方,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在柜台上或商铺的明显处睡觉,要和气有礼。

六、不得在铺位内聚众打牌赌博、不得酗酒闹事。

七、各商户所租赁的铺位,在市场正式开业以后,必须随即开时经营,从此必须保持铺内有工作人员和商品摆放,如果闲置连续超过三天者,管理处可责令其开张经营,通过三次通和敬告后屡教不改者,管理处可以按与商户所签书的租赁合同收缴铺位经营权,并没收押金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租赁期间,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政府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处的执法监督检查,要积极配合好管理处的各项统计及调研工作,管理处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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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7 11: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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