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合格党支部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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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合格党支部工作规范

总&bsp;则
&bsp;&bsp;&bsp;基层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首善之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坚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上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提高我局党建工作实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我局党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bsp;工作职责
第一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一系列创新理论等。加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政治上紧密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紧密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团结一致向前走。
第二条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决议。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特点,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继承创新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支部,充分发挥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第三条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提高党员素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思想教育,培养和增强全体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第四条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正风肃纪。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深入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实践。对内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对外树立质量技术监督形象。
第五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使之成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手段。各支部要坚持党课教育,建立考勤制度,授课内容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支部大会、支委会或小组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查摆解决工作问题、难题。
&bsp;&bsp;&bsp;第六条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严格教育、培养、考察程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和水平。积极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为质监事业发展输入新的动力。
第七条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坚持服务发展、依纪依法、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原则。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固定公开栏,做好定期公开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项党务工作,指定专人解释答复,做好说明,随时接受全体人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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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bsp;组织设置
&bsp;&bsp;&bsp;第八条按照规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支部设支部书记名,支部委员4名。支部委员分别为: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支部可划分党小组,由党支部直接组织党员活动。
&bsp;&bsp;&bsp;第九条支部书记因故不在时,由组织委员临时代替支部书记工作。书记、委员因故空缺时,应按照程序及时增补。上级党组织在必要时可以调动或指派党支部负责人。
&bsp;&bsp;&bsp;第十条任届期满的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期换届选举。在换届前,应将换届的时间、议程、委员名额、提名原则、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办法等向上级党组织书面请示,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研究批复。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将选举结果书面报上级党组织予以审批。
&bsp;&bsp;&bsp;第十一条党支部书记选任的基本条件。
&bsp;&bsp;&bsp;(一)政治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奉献精神。由同级党员担任,具有3年以上党龄。
&bsp;&bsp;&bsp;(二)业务能力精。熟悉党务及本单位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bsp;&bsp;&bsp;(三)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待人诚恳,团结同志,品行端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威信。
&bsp;&bsp;&bsp;(四)乐于奉献。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建工作,敢于奉献,勤奋务实,敢于担当,带领党员干部,积极协助局党组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bsp;班子建设
&bsp;&bsp;&bsp;第十二条建立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提高党支部班子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着力增强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管理工作、处理复杂问题、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能力。
&bsp;&bsp;&bsp;第十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挥好党支部班子的整体功能。
&bsp;&bsp;&bsp;(一)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重要问题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bsp;&bsp;&bsp;(二)会议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由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人数半数以上方可通过。会议讨论多项议题时,应逐项表决。
&bsp;&bsp;&bsp;(三)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在确定议题前应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及有关方面的意见,集体讨论形成决议。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bsp;&bsp;&bsp;第十四条加强支部班子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bsp;&bsp;&bsp;第十五条支部班子成员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四章&bsp;党员队伍建设
&bsp;&bsp;&bsp;第十六条提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先创优、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带头服务群众。
&bsp;&bsp;&bsp;第十七条围绕质监中心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亮身份、亮承诺、比奉献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bsp;&bsp;&bsp;第十八条增强党性意识,提高党员觉悟和党性修养,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创新党员活动形式,激发党员活力。
第十九条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救助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支部委员应经常找党员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

第五章&bsp;主题党日
第二十条每月固定一天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提前或顺延,原则上在前后周内完成。
第二十一条支委会要研究确定每次主题党日的具体内容,聚焦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服务群众等方面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以适当方式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可根据当月活动主题,扩大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人员范围,邀请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或群众参加。
第二十三条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督促指导,视情况派员参加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具体指导。
第二十四条要把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支部评星定级的重要内容。将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并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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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2-03 1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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