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教师请假制度

学教师请假制度

&bsp;为了规范学校教师请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bsp;一、请假三天以上者,需事先书面向教办申请,待教办批准后才算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bsp;二、请假一天至二天者,需书面向校长请假。

&bsp;三、请假半天者,需书面到教导处请假。

&bsp;四、请假半天以上一律写请假条,如因故来不及写请假条,本人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到教导处请假者一律向教导主任请假,如若主任不在,用电话或短信形式请假。请假程序:领表。2级组长或科组长(音、体、美、综合)批假。3校长批或教导主任批。4交回教导处存档。

&bsp;五、临时外出请假(一节课左右)者,需告知级组长并报教导主任同意,可不写请假条。

&bsp;六、外派出差公干的需报校长同意并到教导处备案。

&bsp;七、申请请假后,如需延长请假时间,请在批准请假截止日前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未及时办理手续视为旷工处理,旷工时间从前次请假截止日起计至重新办理请假手续日止。

&bsp;八、婚假、产假、陪护假,丧假等按上级规定处理,病假(须有医院证明或病例本)每天扣30元、事假每天扣50元。当月累计事假7天以上(含7天),扣除500元,事假5天以上(含5天)7天以下或病假0天以上20天以下扣除000元,开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0元,所扣除款项从每月考勤、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中直接扣除。

每星期临时请假外出超过2次(含两次)以上的,每两次算请假半天,一周不得超三次。

&bsp;九、三天以内(包括三天)请假者,需事先调好课,学校不安排教师顶课,其他情况请假者原则上自己调好部分课,再学校派教师顶一部分课。

&bsp;十、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学校作旷工处理,每次不足半天扣200元,半天300元,一天400元。

&bsp;十一、特殊情况由全体行政会讨论另行处理。

&bsp;十二、本校教师指在编和临聘教师。

&bsp;十三、制度自**年3月份开始执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18 10: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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