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评选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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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各位同学:
一年来,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思想引领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为重点,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和自身建设,切实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在团员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弱势群体帮扶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团委、学生工作处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bsp;&bsp;&bsp;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校园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时间范围:202年月日—2月30日
2参评集体需提交总结材料份,字数500字左右,着重说明工作的效果和成绩,同时上交打分表份。(打分表下载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标准打分表d)
3制作汇报课件,时间不超过6分钟。
4以上4项奖项各学院最多可申报2项。(请在总结材料的上方标明申报的奖项)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
2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团员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校团委、团总支交给的任务,团支部工作处于所在团总支的前列。
3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4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团支部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有项以上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5注重学风建设,团支部成员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6积极开展道德实践和文明修身活动,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学生受团纪或校纪处分。
7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莲山课~件]并取得较好成绩。
8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
9申报集体需提交000字左右的参评材料份。
(备注:获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需编排节目参加学校五四汇演。)
(三)“先进团支部(班集体)”评选条件
切实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在团的教育、学习科学发展观、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志愿者服务以及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团员参与面广、成绩显著,定期开展集体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参与率达到90%。
3团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宣传工作得力,组织工作扎实。
4积极教育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学生团支部考试成绩在学院名列前茅。
5积极引导团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爱国、爱校。
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要求进步。
3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7注重自身文明修养,尊敬师长,艰苦朴素,情趣高雅。
8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
9组织能力强,在所在支部具有较高的威信。
0优秀团干部必须是团支部成员。
(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
2热情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具有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语言、口头表达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工作有成绩。
3民主作风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班委或学生会成员。
(六)“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爱国、爱校。
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要求进步。
3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7注重自身文明修养,尊敬师长,艰苦朴素,情趣高雅。
8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活动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七)“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最低学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个人事迹突出,有标志性成绩。
三、评选步骤
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总结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做好评选相关工作。同时,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认真组织宣传发动,确保每一名团员明确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选条件和要求,形成人人参评,人人竞评的良好氛围;
2团支部对照条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评选,经辅导员、团总支核查后,提交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批;
3经审查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学院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各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名单报学校审批。
四、评选比例(详细分配名额请见附件一)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数的2%(每学院推个,附推荐材料);
2“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数的0%;
3以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评选“优秀团干部”不超过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2人,评选“学习标兵”人。
4“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0%。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评选活动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在认真作好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好此次评选活动;
2规范程序。各级团组织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实事求是,严格审核,严格公示制度,不得超比例评选;
3全面动员。要充分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并结合此次评选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把先进典型作为生动具体的德育资源,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4加强宣传。以宣传栏、条幅、刊板、校园广播、网络为载体,搞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展示广大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5各班级请于4月6日下午将评选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材料压缩并命名为“***班级五四评优材料”)报送团总支办公室(东校区报送至北区号办公楼405,西校区报送至西区4号办公楼60)。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优秀团员上报时,请使用rd版排列,人名和人名之间空4个字符,字体5号。
6、各班评选时请务必通知班主任主持会议。上交的评选名单须有班主任亲笔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人:xx&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联系电话:6xx3
电子邮箱:lxx@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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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7 1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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